民法典实施后我省首例婚内主张抚养费案例

丈夫消失多年 妻代娃讨要抚养费

辽沈晚报 2021年04月10日

“除了偶尔能接电话,他现在人在哪里,和谁在一起,在干什么,我一无所知。”

“他的微信早就把我拉黑了。这个人,是我的丈夫,孩子的爸爸!”

说起这个从2014年开始就再也没见过但依然还是自己丈夫的男人,关悦委屈地哭了起来。

2009年,关悦和杨武登记结婚;2011年两人的儿子出生,其后杨武常年在外地工作,两人一直分居。

此前,关悦曾起诉杨武要求离婚但因为杨武未到庭被驳回起诉。此次,关悦代理两人的孩子直接起诉要求杨武给付抚养费,杨武依然未到庭,法院这回支持了起诉。

该案系民法典实施后我省首例婚内主张抚养费的案例。

爱上一个不回家的男人

关悦出生于1983年,与杨武在一家培训学校相识,杨武比关悦大4岁。

“当时就是感觉走上社会还能主动学东西,挺上进的。”关悦表示。

2009年1月两人登记结婚。

“婚后我俩一起去河南那边工作,2010年末我怀孕回到沈阳,他还在那边。儿子出生时他回来带了几天就走了。从2014年开始,他就再也没回来过。这么多年都是我一个人带孩子。”关悦表示。

关悦介绍,2016年她曾经多次接到一个陌生女子的电话,质问她和杨武的关系,对方表示杨武告诉她自己是单身,已经和她在一起了,还说杨武的爸爸妈妈都认可她了。

“为这事儿,我找过杨武,还找过杨武的爸爸妈妈。后来老人做我工作,我想着还有孩子,就没再继续深究,但杨武也没回家,还是一直在外面,”关悦介绍,“大概从前年开始,他把我微信都拉黑了,我想找他只能打电话,或者找他妈妈帮忙;抚养费什么的更是没有。”

我省首例婚内主张抚养费

“孩子奶奶每个月给我转过来1500元钱,是他爸在沈阳有个老房子一直出租;我之前上班每个月有2500元左右的工资,孩子姥姥也能帮着我带孩子。去年8月份,我的腿被烫伤了,只能从单位辞职;赶上我爸又脑梗,家里经济条件急转直下。我就想,这个人有和没有一个样,干脆离婚得了。”关悦介绍。

2020年10月,关悦将杨武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电话联系上他了,他也说来,结果开庭时人没到,法院最后驳回了我的请求。”关悦表示。

婚没离成,关悦咨询了律师,“律师建议我可以直接起诉主张抚养费。”

2020年12月,孩子将杨武告上法庭,要求杨武给付2021年度的抚养费,关悦作为孩子的代理人出庭。杨武接到了开庭传票,但这次依然没有参加庭审。

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现关悦和杨武虽系婚姻存续期间,但杨武未尽到抚养义务,侵害了原告的权利。

今年3月24日,法院一审判决杨武给付2020年12月至今年3月的抚养费,

“下一步我还将和孩子继续主张此前这些年的抚养费。”关悦表示。(文中均为化名)

辽沈晚报记者 隋冠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