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者”康得新最终走向退市。4月6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康得新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其将自4月14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
在新证券法和退市新规早已正式施行的大背景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问题公司”不能“一退了之”,多方面追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环节也应跟上。业内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投资者可通过多种司法途径向康得新及其实际控制人、涉案董监高及相关中介机构主张民事赔偿。
“问题公司不能‘一退了之’。一方面,应大幅提高上市公司恶意违规的成本,加大对其管理层个人责任的追究力度;另一方面,应借鉴成熟市场经验,逐步形成投资者权益侵害追责补偿的良性反馈机制,让更多的市场参与者加入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进行追责的阵营,增强市场多方‘合力监管’的有效性。”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说。
退市仅意味着从股票市场退出,公司的实体还在,投资者应如何启动追索赔偿?
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营表示,投资者可通过投保机构调解、行政和解及单独诉讼、共同诉讼、申请适用示范判决机制、普通代表人诉讼或特别代表人诉讼等司法途径,依法向康得新及其实际控制人、涉案董监高及相关中介机构主张民事赔偿。
近日,投服中心宣布接受ST康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的投资者委托。新证券法规定,投保机构受50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就可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愿参加该诉讼(即“明示退出”)的除外。这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康得新案是否会成为特别代表人诉讼也备受关注。
本版稿件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