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示第二批可收养儿童信息 最大的11岁最小的3岁

想给这18个娃找个温暖的家

辽沈晚报 2021年04月08日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民政局获悉,市儿童福利院向社会再公示第二批共18名可收养儿童信息。

这些孩子年龄最大的11岁,最小的3岁,其中包含2名女童。这些孩子心智发育正常,具备被收养的基本条件。

“第一批的10个孩子,现在有4个孩子3个家庭(其中有一对双胞胎儿童)处于融合期,其中有沈阳本地的,也有外地的。4月12日融合期结束,收养儿童的家庭会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市儿童福利院业务科负责人邢蓉说,现在首轮收养工作已过半,为帮助儿童找到合适的家庭,也满足更多家庭的收养需求,又公示了18名可收养儿童的信息。

邢蓉介绍,自从去年12月末发布首批被领养儿童的信息,现在已经接到上千个咨询电话,电话都被打爆了,“打电话咨询的除了本地的,还有甘肃、贵州、广东、呼和浩特以及国外的,正式来递交材料的有广东、上海、山东、黑龙江等地的。目前,完成评估的有近60个家庭,符合收养要求的有21个家庭。”

据悉,市儿童福利院遵循“儿童利益最大化”“国内收养优先”等基本原则开展收养工作,通过探索尝试、积极推进原则,转变思路“从引进来到走出去”,以实际行动保障儿童权益。

此次,市儿童福利院与多部门协作,将可收养儿童的基本信息向社会公开,打破地域界限,让拟收养人和可收养儿童之间的信息有效对接,有望实现孤残儿童早日融入社会、回归家庭的美好愿望。

【提醒】

沈阳市儿童福利院地址:沈阳市于洪区西江北街136号

咨询电话:024-89260866 024-89340578

咨询时间: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5:00)

辽沈晚报记者 胡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