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税务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公布

5月1日起施行
辽沈晚报 2021年04月02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王月宏报道 昨日,辽宁省税务部门发布了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辽宁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税务行政处罚免罚清单。

现行《辽宁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批)》是2016年12月29日发布,自2017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促进规范我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新裁量基准共对77项税收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进行了规范,对每项违法行为划分了“轻微”“较轻”“一般”“严重”四个阶次,分别确定相应的处罚标准,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限制在更小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