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向医保局工作人员咨询医保政策。辽沈晚报记者 胡婷婷 摄
市民发现医疗机构有挂床住院等10种行为可举报
四大案例为您讲解参保人都有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国家医疗保障系统首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的出台使得医保基金监管有法可依。昨日,由辽宁省医疗保障局、沈阳市医疗保障局联合主办的“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遇到医药机构这些行为,可以举报
1 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2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3 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4 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5 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6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7 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8 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9 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10 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未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提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
这些行为都违法
案例1
王大姐将自己的医保凭证借给了妹妹使用,她可以这么做吗?
医保局:不可以,《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因此王大姐的医保凭证只能自己持有,自己看病就医、购药的时候使用,不可借给他人。王大姐如果借给了妹妹,两个人都构成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处罚。
案例2
李奶奶因为腿脚不便,无法去医院购药。请问,她女儿可以帮李奶奶去医院买药吗?
医保局:可以!《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像这种情况,李奶奶的女儿可以向医院提供李奶奶的医保凭证、自己及李奶奶身份证明进行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检验。
案例3
老孙在拿医疗单据手动去报销的时候,动了小心思,将1万多元的单据改写成了7万多元,请问他的做法会给自己带来怎么的后果?
医保局:老孙这样做是违法的!《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保人员不得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老孙一旦骗保,将面临退回违法收入,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
案例4
前几天,有药贩子找大周商量,让大周去医院假装看病开一些药,用医保报销,然后把药倒卖出去,这样大周可以赚钱。大周这样做可以吗?
医保局:不可以!《条例》地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不得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若经查实,有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理。作为参保人,大周应该自觉维护基金安全,拒绝药贩的违法要求;而违法倒卖药品的药贩也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辽沈晚报记者 胡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