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报考事业单位 总成绩第二名遗憾出局 发现入选者证书异常

丈夫网购假证书举报第一名

辽沈晚报 2021年03月26日

考生邓阳向勐腊县人社局提交的健美操指导员二级证书。

雷科花2500元在网上购买的邓阳同款证书。 本版图片均为受访者供图

除了证书编号和身份信息不同,分别署名为邓阳和雷科的两张健美操指导员二级证书几乎看不出差别——抬头为“专业人才技能证书”的纸张下方均盖有“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和“专业人才技能培训中心”的印章。扫描两张证书上的二维码,页面自动跳转至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网站,并能查询到证书详情。

不过,雷科称,他的那张,是花2500元在网上购买的,从下单到收件,共计不超过5天。雷科告诉记者,他冒着违法风险网购假证就是为了证明邓阳的证书是假的。

在此之前,邓阳的证书帮助他通过了2020年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招聘的资格复审,他最终进入勐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

雷科的妻子魏楠也于同年报考同一岗位(勐腊县职业高级中学体育老师),在面试之后以总成绩第二名遗憾出局。

2020年12月,雷科夫妇向勐腊县纪委监委递交举报信,称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材料审核中把关不严,误认“野鸡证书”,影响了考试公平。

雷科夫妇提供通话录音称,1月1日,勐腊县纪委第五审查室组长彭军口头答复称,经鉴定,邓阳的证书为真,不存在以假证应试。1月20日,西双版纳州人社局也出具书面说明,称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已复函,明确邓阳的证书系该所专业人才技能培训中心颁发且真实有效。

雷科夫妇聘请律师,直接向上级单位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下称“中管院”)致函求证。1月27日,中管院在回函中不仅否认了邓阳证书的颁发机构为该院下属机构,同时称其从未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健美操技能资质培训。

中管院在回函中写道,不法人员冒充该院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伪造印章时有发生,“望受害人或知情者持有效证据到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报案,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女子报考遭淘汰 发现入选者证书异常

勐腊县,位于西双版纳自治州东南部,县境东南两面毗邻老挝,西南隅与缅甸隔澜沧江相望,这里是魏楠出生的地方。

2014年7月,魏楠从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毕业,回到勐腊老家,成为该县职业高级中学的一名体育老师,但没有编制。

魏楠告诉记者,在校学习期间,她就考取了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篮球裁判员二级证书。毕业前夕,她响应学院号召,向云南省健美操协会申请报考了健美操指导员三级证书,经过集中学习培训和多项考核之后,于2014年获得了由云南省健美操协会盖章颁发的证书。

在勐腊县职高任教的5年里,魏楠多次以教练身份带队,代表学校、西双版纳州参加全国啦啦操联赛。

地处边境,魏楠班里的学生大多是从老挝入境的留学生。过去一年,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勐腊县外防输入的形势严峻、责任重大。2020年9月开学季前,应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留学生入境人数减少,勐腊县职业高级中学暂时取消了老挝班,同时被裁掉的还包括魏楠在内任教老挝班的老师。

魏楠失业当月,适逢西双版纳州人社局发布该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其中勐腊县职业高级中学正巧招聘体育教师1名。

记者注意到,招考通知显示,该岗位要求应聘者年龄在18至30周岁,且具有篮球裁判国家二级和健美操指导员国家三级及以上证书等。这些要求,魏楠恰好符合,她二话没说就报名了。

2020年11月18日,西双版纳州人社局公布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报考勐腊县职业高级中学体育老师岗位的入围考生中,魏楠名列第四,笔试分数的第一名是邓阳。

西双版纳州人社局公告还要求,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等证件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前往勐腊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最终,邓阳和魏楠二人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环节。

2020年11月30日,面试成绩公布,结合此前的笔试成绩,魏楠以综合得分3.88分之差被淘汰。勐腊县人社局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显示,邓阳的综合得分为68.82分,而魏楠的综合得分为64.94分。

结果公布后,2020年12月7日,魏楠来到勐腊县人社局,要求查看第一名考生邓阳的专业资质证书。

此时,她发现,邓阳提交的健美操指导员二级证书和自己考取并持有的健美操指导员三级证书外观存在显著差异,且该证书的发证机构并非国家体育总局或省市行业协会,而是“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专业人才技能培训中心”。

云南省健美操协会秘书长邱秋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在健美操领域,共有三类国家认可的专业资格证书:第一种是国家体育总局直接颁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健美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第二种是由地方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健美操指导员一级、二级和三级证书;第三种是面向全体国民推行的《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等级证书,由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健美操协会负责审核颁发。

邱秋表示,魏楠所持有的健美操指导员三级证书系上述第二类,由云南省健美操协会颁发,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监制。

记者了解到,1998年9月起实施的《全国健美操指导员专业技术等级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地方健美操协会负责一、二、三级健美操指导员的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报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审批,审批结果须报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备案。目前,这一办法仍现行有效。

邱秋强调,无论是从何渠道报考,获得的证书最终都应由国家或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或其下设机构颁发。

颁证机构

背后是一家企业

更令魏楠感到蹊跷的是,邓阳的健美操指导员二级证书是在2020年11月20日刚刚取得的,恰好是在资格复审通知下达后的第三天。魏楠称,在勐腊县人社局,她留心用手机拍下了邓阳的健美操指导员二级证书。

记者注意到,这张名称为“专业人才技能证书”的证书下方盖有“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和“专业人才技能培训中心”的双重印章。

证书的左下方还标记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号:121000004000019774”,记者通过查询获知,该号码系中管院如今的社会信用代码。

记者扫描证书左下方的二维码,页面立即跳转至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网站,而非中管院官网。

然而,记者查询该所网站备案号却发现,其在工信部的备案主办单位名称为“北京管科新职教育科技中心”,单位性质为企业,并非事业单位。

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管科新职教育科技中心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但实缴资本和人员规模均不详,参保人数显示为0人。

魏楠称,她当即向勐腊县人社局负责审查证件的工作人员提出了质疑,“但该负责人非常肯定地说,已经在网上核查过,证书没有异常,符合相关规定”。

回家后,魏楠和丈夫雷科又给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打去电话,询问该机构能否报考健美操指导员证书。他们提供的2020年12月8日的一份通话录音显示,接线的工作人员称,该机构不接受个人业务,仅接纳团体报名,具体情况“可以找已经拿到证的熟人了解”。

之后,魏楠夫妇将自己掌握的资料写成了举报信,并于2020年12月9日寄送给勐腊县纪委。

魏楠夫妇提供电话录音称,今年1月1日,勐腊县纪委第五审查室组长彭军对二人作出回头答复。谈话录音显示,彭军称考生邓阳的健美操指导员二级证书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后证实由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专业人才技能培训中心颁发,证书为真,不存在以假证参加考试的情况。雷科说,他曾要求纪委出示书面证明究竟是何机构出具的鉴定,但未得到回应。

举报人

亲自购买到假证

首次举报未果,为获取更充分的证据,雷科在向律师咨询后,决定冒险在网上购买同款证书。为此,他特地在网购前录下视频,以说明情况。他表示,自己没有犯罪和欺诈意图,并将在案件结束后将购买的假证交由公安机关销毁。

雷科说,1月1日晚间,他在某短视频平台上以“健美操指导员证书”为关键词搜索,找到了一个疑似贩卖证件的人员。

记者在该短视频平台昵称名为“Alice”的用户主页看到,其宣称可以提供中管院全国专业技能证报名服务。

雷科说,他在微信上添加了“Alice”之后,对方声称自己姓赵,并表示购买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专业人才技能培训中心颁发的健美操指导员二级证书只用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正规照电子档即可,不用参与任何培训。

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当晚,雷科用家人微信向贩卖假证人员微信转账2500元购买健美操指导员二级证书,其中200元为加急费用。对方表示,加急后第二天即可出证。

1月2日中午,雷科网购的证书便从深圳通过快递寄出了。1月5日上午,快递抵达勐腊县,雷科拿到证书后发现,该假证除了个人信息及证书号与考生邓阳的证书不同以外,式样、公章、网址、查询二维码完全一致。

记者扫描雷科证书上二维码后,页面同样跳转至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网站。此外,在该网站的证书查询项目中,也能查到邓阳和雷科二人的证书详情。

1月5日,雷科和魏楠来到西双版纳州纪委、州人社局和勐腊县纪委,重新递交新证据,希望有关部门能重新调查邓阳的证书问题。而在此前一天,勐腊县人社局已发布公告,将邓阳列入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

1月20日,西双版纳州人社局出具书面答复,回应相关问题。该答复称,经调查,未发现勐腊县人社局在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规行为。同时,针对邓阳涉嫌无证、假证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问题,勐腊县人社局已于2020年12月14日分别向云南省篮球协会、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发函核实,“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复函称,该同志的证书确系我所专业人才技能培训中心颁发”。西双版纳州人社局认为,发证单位已经明确邓阳的健美操指导员二级证书真实有效。

中管院官方回函

颁证单位非其下设机构

无奈之下,魏楠夫妇决定聘请律师,直接向中管院发函,要求协查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专业人才技能培训中心是否为中管院下属机构、健美操指导员二级证书是否由中管院盖章颁发等问题。

在经历六天的等待之后,中管院终于发来了回函。该院1月27日出具的书面答复称,该院接到律所协助调查函后,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该院自2012年7月中编办重新登记以来,没有设立过“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人才技能培训中心”这一下属机构,案涉的健美操指导员二级证书的《专业人才技能证书》也不是由该院颁发。中管院称,他们从未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健美操技能资质培训。

在回函中,中管院还提到,此前不法人员冒充该院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伪造印章时有发生,望受害人或知情者持有效证据到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报案,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该院将予以支持配合。

此外,中管院官网的公告也多次提及,不时发现有人伪造中管院印章和冒充中管院负责人,以此非法设立各种机构和组织及聘任职务,签署虚假协议,甚至自导自演,获取不正当利益,已造成诸多纠纷。

雷科认为,目前已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邓阳所持有的健美操指导员二级证书是假证,然而,自他2月3日将中管院回函等新证据提交给勐腊县纪委后,至今没有得到答复。

3月24日,记者先后多次致电勐腊县纪委和勐腊县人社局,均未获得明确答复。勐腊县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真假证件的问题,勐腊县纪委和西双版纳州人社局去年曾到该局进行调查,对于雷科提交新证据的情况并不知情,暂无法回应是否重新启动调查。

举报人雷科告诉记者,他已向当地派出所报案。3月25日中午,勐腊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蒋姓民警告诉记者,该单位已经受理关于雷科举报他人使用假证一案,并已于近期向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所在地警方发出协查函,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区分局的信息反馈。当被问及警方有无向被举报人邓阳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时,蒋警官以“涉及隐私、不方便回答”为由婉拒。

据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