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两家都以收废品为生,母子二人却先后到邻居家盗窃两次;第二次儿子还使用锤子砸坏了人家的门锁。
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逮捕母子二人,结果检察长亲自办案!这是要严惩?
最终检察院决定对二人不批准逮捕:“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运用刑事和解机制,更有助于促进社会关系的修复。”辽阳市文圣区检察院检察长詹克辉介绍。
住在辽阳市文圣区的韩某一家和邻居张某一家都以收废品为生,平时两家关系一直不错,在收废品时也经常相互照应。
2020年9月的一天,韩某因为身体原因在家休息,就去张某家串门,发现张某夫妻都出去工作了。
“平时也都不锁门,我进屋才发现他家人都不在,当时也是鬼迷心窍了,在他家西屋炕对面的被垛里看到有1000元现金,我就给拿走了。”韩某介绍。
转眼到了今年3月,韩某的丈夫与张某在收废品时发生了纠纷,“就是我认为本来应该是我家联系好的活儿,结果让他家给收走了。我挺生气的,就跟我儿子说,他家钱都在房子被垛里,去他家把钱翻走。”韩某表示。
3月3日,韩某的儿子王某来到张某家。自从上一次被盗,张某家在门上上了锁。王某用锤子将张某家的门锁砸坏进入屋内,将被垛里面的2000元现金盗走。回家后给了韩某1500元,自己留下了500元。
张某这一次发现被盗后立刻报警,公安机关很快锁定了韩某母子,案件随即告破,并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母子二人。辽阳市文圣区检察院检察长詹克辉受理此案后,经阅卷审查,发现该案系邻里之间发生的纠纷,本着从化解两家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的角度,认为应该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检察院及时启动了刑事和解程序,3月15日,检察长詹克辉、检察官助理侯立志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家中走访,查看案发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见面,听取意见,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韩某、王某同意退赃和赔偿经济损失,两名犯罪嫌疑人的亲属代为退赃和赔偿了经济损失,张某出具了谅解书,对二人的行为予以谅解。
检察院认为韩某、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是二人犯罪情节较轻,具有坦白情节,且无前科劣迹,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无社会危险性,决定对二人不批准逮捕。
辽沈晚报记者 隋冠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