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闫柳报道 日前,辽宁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在全省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深入开展防范欺凌专项治理行动。
为进一步畅通学生、家长反映诉求的渠道,扎实推进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辽宁省教育厅发布公告,公开各市教育局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及办公电话。
全省各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及家长,如遇欺凌问题困扰,均可拨打属地相关工作机构电话反映情况,各市教育局将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值守接听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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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该如何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政策清单》中明确,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