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剥夺父母监护权的儿童可进入孤儿学校学习。其他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法院判决剥夺父母监护权的儿童等,可到省孤儿学校进行义务教育阶段就学。
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孤儿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到,孤儿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失踪2年以上)的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联,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经3个月寻亲程序,仍未查找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乞讨儿童。
其他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法院判决剥夺父母监护权的儿童。
对考入大中专院校的学生,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由省孤儿学校负担学习期间的养育费用。
辽沈晚报记者 闫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