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护士在副院长家楼顶死亡” 家属索赔88万

辽沈晚报 2021年03月03日

邓某生前照片。视频截图

据郎溪县人民法院微信公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3月3日,该院将开庭审理“护士在副院长家楼顶死亡”案,案由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被告为陈某及郎溪县人民医院。

3月1日上午,护士邓某家属代理律师、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笑之告诉记者,其刚刚接到法官电话,称该案开庭时间或将要调整延后,“对方律师提出要交换证据,1日下午双方面谈后再确定,另该案将进行不公开审理。”

邓某家属提供的起诉状显示,家属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共计883511.5元。

家属诉称,2019年9月始,陈某利用职务之便将邓某灌酒并实施强暴,并以夫妻感情不和、愿意离婚后跟其在一起、说出此事两人工作都保不住等理由,同涉世未深、羞于颜面的女儿邓某发展成情人关系。其间,邓某先后由陈某陪同人流手术两次,陈某称已经麻木。后陈某始乱终弃,邓某在饱受威胁、欺骗、侮辱、甚至殴打情况下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确诊为抑郁症,医生建议其住院治疗。

2020年10月12日,邓某在副院长办公室同陈某发生严重冲突,撕扯过程中被其殴打辱骂、言语刺激,10月14日,邓某在陈某家所住单元楼顶楼死亡,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系邓某自缢。

家属认为,被告一陈某作为高级、专业的医疗从业人员,明知邓某受其欺骗伤害、侮辱殴打所致抑郁症,以及抑郁症状态下的危险性,却对其使用肢体暴力和语言的刺激侮辱,进一次导致了极端的后果发生,应当认定其行为对邓某死亡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陈某及邓某均在被告郎溪县人民医院处任职,陈某是医院领导,该院相关领导明知陈某利用职务之便同邓某发展成情人关系并先后进行两次人流手术,属于严重违纪行为而不加制止和处理处罚,明知邓某患有抑郁症而不加安抚处理,导致事态严重,走向极端,也应当认定对邓某死亡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前报道,2020年10月14日,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人民医院护士邓某在该医院副院长陈某家楼顶死亡,警方调查后排除刑事案件。事后,涉事副院长陈某已被免去党政职务,其涉嫌违纪问题被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

邓某留下的遗书显示,“我这次真的扛不下来了,对不起妈妈,从打胎那段时间里,陈(某)他无数次的欺骗我…….我太爱他,也太恨他了。” 另家属提供的一份南京脑科医院诊断书显示,2019年10月,邓某谈恋爱、流产,感觉上当受骗、被语言攻击,情绪低落,被诊断为“抑郁状态”。

3月1日上午,邓某父亲邓先生告诉记者,自女儿去世后,他和妻子无时不刻思念着女儿,想为女儿讨一个公道。

邓先生透露,此前陈某一方曾提出32万元赔偿,但他们拒绝了,“从他们之前的交往看,陈某对我女儿有语言攻击,可能构成侮辱,这次之所以将陈某及医院告上法庭,就是想追究他们的责任。”

记者联系陈某,电话未能接通,短信也未回复。郎溪县法院工作人员以不能确认记者身份为由拒绝了采访。据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