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张阿春报道 昨天上午9时,沈阳一辆通过网约车平台接单、无道路运输证的私家车被查处,被罚款5000元。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交通运输局从昨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道路客运非法经营违法犯罪行动。
2月9日上午9时许,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法制处直属一大队、四大队与沈阳市公安局公交(地铁)分局刑警大队在北站地区开展联合执法。陈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辽AS8**7的尼桑轿车,通过某网约车平台进行营运,拉载一名乘客从卓展购物中心到北站团结路并收取车费。经执法人员检查,该车无道路运输证,陈某的行为涉嫌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个人出租车运营服务。依据《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该车辆被暂扣,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
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法制处直属一大队大队长李秀忠称,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客运汽车运营服务,首次予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如果驾驶员两年之内有两次或两次以上的非法营运行为,或者情节严重者,将处以2万元的罚款。
2月9日执法部门在北站地区突击检查,抓获一辆线路黑车和三辆“黑网约车”。昨日起,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在全市范围内将联合开展打击道路客运非法经营违法犯罪行动。
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法制处负责人介绍,本次行动的重点区域为机场、火车站、客运站、重点地铁站区、重要商圈及医院、高校及周边区域,并重点打击以沈阳为中心从事跨市跨地区非法营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