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男子王某第四次酒驾被查获。抚顺交警供图
抚顺男子王某屡次酒驾被查仍不悔改,1月27日晚又被交警查获,这是他不到4年时间里第四次因酒驾被查。
交警表示,查处时示意王某靠边停车,王某打开车窗还没说话,酒气就先从车里飘了出来……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抚顺交警对王某的多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罚款2600元,行政拘留5日。
1月27日晚,抚顺交警直属一大队教导员任明星、副大队长葛恒言和马立新、刘杨、刘人铭等民警在高山路夜查酒驾。
“晚上7时30分许,在高尔山公园门口,一辆银色轿车沿着高山路自西向东驶来。”2月1日,任明星表示该车形迹可疑,“发现前面查酒驾,这辆银色轿车想调头离开。”
民警赶紧上前将银色轿车拦下,要求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车男子打开车窗,还没把脸凑到窗边说话,我们就明显闻到车里飘出一股酒气!”民警马立新说。
民警要求出示相关证件,男子立马慌了神,不敢直视民警,连称“证件没带”。民警对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将男子带回队里调查,调出相关违法信息后,民警也很惊讶:这名王姓男子在不到4年时间里已因酒驾被查3次,这回是第四次!
任明星表示,王某第一次酒驾被查是2017年7月,第二次是去年7月,“第二次酒驾本应吊销驾驶证,但他一直没来处理,因此驾驶证是暂扣状态,去年10月他第三次酒驾被查,直到这次被查,驾驶证还是暂扣状态。如果他仍一直不来处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他的驾驶证将在2024年10月末强制注销。”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抚顺交警对王某1月27日的多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罚款2600元、行政拘留5日,其中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5日;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罚款100元;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罚款500元。
辽沈晚报记者 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