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鱼摊贩怒“扔”剪刀伤无辜获刑

辽沈晚报 2021年01月27日

2019年11月11日,抚顺一水产摊贩卖鱼时与顾客发生矛盾,双方争执、谩骂,操起剪刀互相投掷……

顾客闪身躲开,摊贩掷来的剪刀扎伤了一位无辜市民,导致其左大腿股动脉伤破裂。

2020年12月24日,摊贩吴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019年11月11日下午4时许,抚顺经济开发区汇众商贸城一个水产摊位,摊贩吴某与顾客张某发生争执,互相谩骂。

张某拿起鱼摊上的剪刀掷向吴某,吴某躲开后拿起鱼摊上的另一把剪刀掷向张某。

张某闪身躲开,吴某掷来的剪刀将正在对面蔬菜区买菜的无辜市民王某左腿扎伤。

王某左大腿股动脉伤破裂。经中国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王某左下肢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2020年9月1日,抚顺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吴某1968年生,住在抚顺经济开发区。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造成一处轻伤的后果,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2020年12月24日,法院依据《刑法》判决如下: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辽沈晚报记者 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