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朝阳凌源一男子竟打电话报警,称自己核酸检测呈阳性……辖区民警和卫健部门立即行动。折腾了6个小时,凌晨3点,该男子在医院进行核酸检测的结果出来,显示为阴性。
目前,该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1月20日晚9时许,凌源市公安局前进派出所接到该乡三道杖子村民徐某的报警电话,称“自己刚从疫区回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目前在前进乡三道杖子村自己家里。”
接到此警情后,前进派出所5名民警迅速穿戴好全套防护装备,会同乡政府的2名防疫专班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徐某家,并在徐某家周围拉起警戒带。
所长薛海潮介绍:“当时,我们和卫健工作人员进入徐某家询问情况时,徐某拒不配合,满身酒气,言语粗鲁。而其家人也并不知道他报了警。我们和卫健工作人员对他百般劝说,讲道理,说利害,在他家,劝说了一个多小时,但徐某依然十分抗拒带其去做核酸检测的要求。”
面对此种情况,派出所民警果断出击,配合卫健部门依法迅速将徐某强制带到凌源市中心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凌晨3点左右,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徐某核酸检测为阴性。
薛海潮说:“检测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徐某带到了派出所。徐某2020年12月23日从打工的河北迁西回到家中,按当时的防疫要求,从河北迁西回到凌源的人员并不需要核酸检测。但后来由于疫情形势较为严峻,按照新的防控疫情要求,1月17日,卫健部门通知徐某做核酸检测,徐某当时心里有些怨言,但还是配合做了。卫健部门掌握的徐某检测结果是呈阴性。1月20日晚9点多,徐某在家喝了一杯多白酒,本不胜酒力的他,喝多了。想起这件事后,为了发泄情绪,便打电话报警,谎称自己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
酒醒后的徐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但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凌源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辽沈晚报特派朝阳记者 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