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6日晚,他把女友约到自己租住的房屋,殴打、捆绑限制女友人身自由;女友逃脱后,他又搜寻到女友家楼下将其抓住……
经司法鉴定,女友左眼、右眼和鼻部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他如此对待女友,是想要回为结婚而给予女友的钱款。
2021年1月5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认为他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一审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孙某生于1958年,初中文化,无业,沈阳市苏家屯区人。2019年12月26日晚9时许,孙某把女友庄某约到他租住的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的房屋内,采用殴打、捆绑等暴力手段非法剥夺庄某的人身自由,强迫庄某返还之前他为结婚而给予庄某的钱款。
庄某趁孙某下楼到银行取款之机逃脱,孙某搜寻至庄某家楼下将庄某抓住,强行将庄某带至银行、包子铺等处。12月27日凌晨2时30分许,孙某让庄某独自回到其租住的房屋。
经司法鉴定,庄某左眼、右眼、鼻部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2019年12月29日,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孙某自行赔偿庄某人民币6万元,庄某对孙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2020年9月3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孙某犯非法拘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和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具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2021年1月5日,法院依照《刑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辽沈晚报记者 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