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拒绝“打招呼”

遭同乡报复杀害

辽沈晚报 2021年01月14日

周春梅。资料图

2021年1月12日7时30分,湖南长沙天心公安分局文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文源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被害人周春梅(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女,45岁)已无生命体征。民警在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向某(女,44岁)控制。

经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春梅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2日晚,湖南高院发布关于周春梅法官不徇私情、拒绝人情干扰,惨遭报复杀害的情况通报。对周春梅法官的不幸遇难表示沉痛哀悼,对其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对杀害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法治社会绝不容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

凶手应聘保洁员提前踩点

据知情者透露,行凶的女子是周春梅的初中同学,两人也是湘潭大学同学,只是所学专业不同。因凶手在长沙一家公司工作时与公司副总产生矛盾,在纠纷中其持械把副总打成轻微伤,公安机关对其实施了行政拘留,公司也将其除名。行凶的女子因此而不服打官司,一审输了,二审也输了,直到要求再审。为赢官司,凶手找法官周春梅要求帮忙,周春梅认为法院判决没有错,不给她帮忙,凶手因此而怀恨在心,动了杀机。据透露,行凶者化装成求职者应聘小区保洁员,上班5天,摸清了周春梅家的情况,于12日早上在小区地下车库杀人。

同事称“她确实人很好的”

1月12日,南都记者从湖南高院内部人士处获悉,通报中的被害人确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该案犯罪嫌疑人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后,要求周春梅帮忙打招呼,周春梅拒绝后,向某因此怀恨在心将其杀害。“她(周春梅)确实人很好的,《中国审判》都报道过,现在我们也是很痛心。”

曾是年度办案能手

工作之余热心公益

南都记者注意到,该内部人士提及的相关报道,是刊载于2015年《中国审判》第十一期的一篇文章,介绍时任湖南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长的周春梅。文章称,周春梅是湖南高院2014年度办案能手,全年办案数位居全院三个民事审判庭第一,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且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她,明辨是非、善用法理、准确衡平、案结事了”。

据文章介绍,周春梅出生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从小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对法律书籍尤其感兴趣。1999年,周春梅法学本科毕业曾进入大学任教,担任知识产权法的教学工作,2000年考取了湘潭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2003年,周春梅研究生毕业,正赶上湖南高院公开招考通过司法考试的研究生法官,她过关斩将,脱颖而出,进入湖南高院工作。

工作之余,周春梅还热心公益,是湖南高院“爱之光阴”义工团队中的一员。团队成立于2012年1月,每年不定期开展资助、慰问等志愿活动。用自发募集的爱心善款购买奶粉、尿不湿慰问福利院儿童、资助困难学生和患病儿童。周春梅说起她和同事们的善举很是淡然,“我们微薄的帮助,也许只能解决孩子一时的困顿。但我们希望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能让孩子坚定战胜困苦的信心;希望我们小小的善举,能让孩子们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和真情。”

丈夫称孩子还不到三岁

封面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周春梅的丈夫与其是硕士研究生时候的师兄妹,目前在中南大学法学院教书,职称是副教授。

“春梅和她丈夫是研究生师兄妹,两个人都是法律人,有着共同的兴趣和话题。两个人都很上进,我们还开过他们玩笑,说他们是法学界的神雕侠侣。”知情人表示,周春梅不仅工作上很努力,生活上也是一个很顾家的人。

“她丈夫属于那种很有学术理想的人,两个人结婚以后,她丈夫中途有一段时间去了外地读博士,她真的就一个人撑起了家里,当时她孩子还小,上面还要照顾老人,看着都累。”

这名知情人称,这期间,有一次周春梅的儿子发了高烧,她连续几晚熬夜照顾,等孩子熟睡才开始忙工作,“这些事,她谁都不说,就连她丈夫,都是后来才知道。”

1月12日,记者联系到了中南大学法学院,对方确认了周春梅的丈夫为法学院副教授的事实,但同时表示,目前周春梅的丈夫正处于悲痛之中,不希望有更多的打扰。

而据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周春梅的灵堂已经于1月12日被安排在了其在长沙的家中。一位熟识的人表示,周春梅与丈夫的第二个孩子目前还不到三岁。

1月12日晚间,新京报记者联系了遇害法官周春梅的丈夫陈某,陈某表示,犯罪嫌疑人向某与妻子只是校友,关系一般,“她过得不好,离婚了,可能被仇恨冲昏了头脑”。陈某还表示,他们的孩子只有两岁多。

中央政法委:暴力不能让法治屈服!必依法严惩!

12日晚,中央政法委新闻网站官方微博@中国长安网 针对此事发布评论:

“苍天泣血,司法公器,坚守底线,何错之有?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威胁不能逼良知低头,暴力不能让法治屈服!必依法严惩!”

湖南高院称其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

1月12日晚,湖南高院发布《关于周春梅法官不徇私情、拒绝人情干扰 惨遭报复杀害情况的通报》。通报称,2021年1月12日早上,该院审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

通报介绍,周春梅法官出生于1976年1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2003年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湖南高院,先后在纪检组、民一庭工作,2016年5月任审监一庭副庭长。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她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拒绝人情干扰,坚守法律信仰,勤勉敬业,多次被评为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多次获年度嘉奖,一次立三等功。周春梅法官多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审判经验丰富,主审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一、二审、再审民事及行政案件。2019年被评委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

“我们对周春梅法官的不幸遇难表示沉痛哀悼,对其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对杀害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法治社会绝不容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通报说。

据《南方都市报》、封面新闻、红星新闻、《大河报》、@天心警事、《华商报》

最高人民法院:

法治社会绝不允许

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

12日晚,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以《法治社会绝不允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为题发布文章,沉痛悼念周春梅法官。

正直的法官,是社会正义的脊梁;践行法治,离不开挺得直腰杆的法律。我们对周法官不徇私情的坚守有多骄傲,对于她无辜遇害就会有多痛惜。

近年来,随着司法救济越来越可近可及,法官权益保障面临更大压力。他们手握法槌,捍卫法律,却也屡屡被误解、被侮辱、被谩骂,乃至被中伤、被跟踪、被威胁。人身不容侵犯,名誉不容玷污,隐私不容泄露,这本是每位公民理应享有的权利。誓言正义者,更决不会无缘正义。悲痛之中我们相信,杀害优秀法官的暴行,必将受到依法严惩;悲痛之中我们相信,凶徒的卑劣,动摇不了排除干扰、公正司法的坚定决心。

我们呼吁,应给一切依法履职的法官充分保障,哪怕身处最激烈的纠纷,也要让他们有免于危险的信心。我们呼吁,全社会行动起来,让身后传来的温暖,汇聚成法官横眉冷对一切丑陋的力量!

最高人民检察院:

春梅,公诉席上,

我们必定替你讨回公道!

13日凌晨,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发布文章《暴力不能撼动正义!》:春梅,公诉席上,我们必定替你讨回公道!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女法官周春梅没有等来2021年春天里的绽放,她最终用一种近乎悲壮的凋零,给我们留下了新年交替之际最痛彻心扉的追忆——春梅凋零,但正义永不褪色!

1月12日清晨,一位优秀的政法战线战友以这样的方式离开了我们,我们万分悲痛。悲于她的离世、悲于再也追不回的生命,更悲于坚守司法责任底线的战友却遭如此伤害。春梅用生命向我们诠释了一个政法工作者的赤胆忠心和无私无畏,我们,更应坚定捍卫司法公正的信仰和决心。

我们永远不会向罪恶低头,哪怕献出生命!任何试图通过暴力伤害恐吓来迫使我们低头屈服的行为都不会奏效,反而会使我们更加坚定打击犯罪的决心。一切肆意践踏法律的卑劣灵魂最终都将在崇高的正义面前接受最严酷的审判,杀害春梅的凶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春梅,公诉席上,我们必定替你讨回公道!

曾经,有人因为打探案子不成就被说是“冷血动物”;如今,因为同乡请求“打招呼”不成就被痛下杀手,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我们并非生来就是不近人情的“铜墙铁壁”,但对司法的信仰和敬畏,让我们练就了一身铮铮铁骨——舍得一身剐,才敢干政法。

不错,法律是冰冷的,但法官、检察官、警察……每一名司法人员都是热血的、充满温情的,只不过我们把冰冷和残酷留给了那些试图破坏司法公正的人,而把耐心和温情毫无保留地献给了信仰与人民。因为有人民对我们依法履职的期待与渴盼,我们才会舍生取义,无怨无悔。

法治发展到今天,着实不易,正是无数个像春梅一样坚守司法信仰、恪守司法职责的政法人,点燃了法治的熊熊烈火。而“为众人抱薪者”,绝不会“冻毙于风雪”。我们看到,司法应有的尊崇和权威已然深入人心,人们对司法人员应有的尊重与信赖也渐成法治共识。我们更要看到,法治进步浪潮的大势永不可逆,那些试图螳臂当车、挑战司法的人必将被人民司法的浪潮所吞没。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因为退一步就是万丈深渊,我们必须坚守公平正义的底线!

法,更无须向不法让步,因为法治的脚步将在即将来到的这个春天和此后的每一个春天更加步履铿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