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

单人最高可贷40万元

辽沈晚报 2021年01月07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张阿春报道 沈阳市公积金贷款额度发生调整,从之前的单人最高可贷36万元提升为单人最高可贷40万元,3人以上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80万元。

日前,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布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使用率的通知》。该通知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归集余额6,396,932.91万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5,749,582.01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使用率为89.88%。

根据《沈阳市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沈政办发〔2018〕62号),中心本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按1执行。

据了解,在此通知发布之前,沈阳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9,实际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36万元,两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4万元,家庭即三人以上最高贷款额度为72万元。

此通知发布之后,流动性调节系数按1执行,意味着沈阳市公积金贷款额度将较之前上调,恢复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两人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家庭即三人以上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何谓流动性调节系数

是指根据住房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节参数。根据规定,资金流动性系数与公积金资金使用率挂钩,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9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8;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90%且小于9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9;资金使用率小于90%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使用率和流动性调节系数。

公积金贷款额度

这样调整

之前

单人最高可贷36万元 两人最高可贷54万元 家庭即3人以上最高可贷72万元

现在

提升为单人最高可贷40万元 两人最高可贷60万元 3人以上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8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级归集余额6,396,932.91万元。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5,749,582.01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使用率为8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