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崔晋涛报道 1月4日,记者通过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从1月4日起,诉讼服务中心临时采取预约限流措施;讼诉服务中心办理立案、诉讼事务等业务,每天限流接待50人;当事人应优先选择“辽宁移动微法院”(通过手机添加微信小程序)线上渠道进行立案。不便线上立案的,建议选择邮寄方式;拟诉讼咨询、联系法官、案件查询、投诉建议的,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