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冒黑烟车辆奖励提升至100元

辽沈晚报 2020年12月31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张阿春报道 2021年1月1日起,市民如发现沈阳市道路上辽A牌照的货车正常行驶时排放黑烟,可通过手机、视频记录仪等设备记录违法行为,上传视频并填写相关资料进行举报,对被举报车辆认定为排放检验不合格的奖励金额由30元人民币提高为100元人民币。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视频时长要求为5至20秒,举报视频要清晰、准确、完整地记录违法行为的过程。市民可将举报视频发送到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冒黑烟货车举报专用信箱(syhyc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