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董丽娜报道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沈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沈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5日至8日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并审议政协沈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政协沈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开幕会,听取市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关于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说明及其他工作报告(草案);
(四)协商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及其他工作报告;协商讨论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选举事项;
(六)审议通过政协沈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通过政协沈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