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朱柏玲报道 日前,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以“医用冷敷帖”和“第一类防疫用医疗器械”为重点的省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清理规范工作。
我省药监部门规范履行备案以及备案后核查责任,对备案信息不实的,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并在网站公开相关信息;对不符合生产条件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及时向所在地省局稽查处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