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木树煤矿“12·14”事故

15人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辽沈晚报 2020年12月17日

煤矿发生事故后,经过88个小时的全力救援,13人成功脱险,5人遇难。救援人员转运安全升井的被困人员。

2019年12月14日,川煤集团芙蓉公司杉木树煤矿发生透水事故,经过88个小时的全力救援,13人成功脱险,5人遇难。

该事故造成重大人员涉险,329人被紧急撤离升井(其中涉险73人),13人经88小时救援成功获救。事故发生后,经四川省政府批准,由四川煤矿安监局会同四川省相关部门提级调查该事故,四川省监察委员会派员同步开展调查。目前,该事故已经结案。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相邻煤矿越界开采,杉木树煤矿防范措施不到位,来自相邻煤矿的采(老)空水瞬间突破杉木树煤矿N26边界探煤上山绞车房顶部边界煤柱,冲毁该上山下口永久密闭,涌入矿井N26采区,造成5名作业人员溺水死亡。

根据此事故调查结果,事故调查组将越界开采的2处煤矿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川煤集团董事长等15名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事故救援结束后,杉木树煤矿矿长被免职);对芙蓉公司副总经理等9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涉嫌失职或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责成四川省国资委和宜宾市政府分别向四川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据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