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锦河。
2020年4月,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王锦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2020年9月,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由自治区纪委给予王锦河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王锦河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回顾人生这几十年走过的历程,我从一名普通技术人员成长为一名领导干部,到沦为被组织审查调查的对象,为什么会这样?”王锦河在忏悔书中反思,“因贪念无限放大,在金钱面前摧眉折腰,忘记了来时的路,丧失了做人做官最基本的底线,这才是我人生最失败的地方,让我悔恨终身。”
贪念滋长专为“钱途”奔忙
在交通厅建管中心8年,王锦河先后任副主任,党委副书记、主任。随着“一步步靠近交通系统权力中心”,王锦河突然觉得,这才是他该拥有的生活,“以前的几十年,真是白活了”。
“说实话,最开始我比较抵触和老板们交往过密。但最终还是耐不住他们千方百计地讨好、钻营。”在和老板们吃吃喝喝两年后,王锦河逐渐放松了警惕,认为“每次消费都由老板们买单,这样的朋友不多了”。
“放长线才能钓大鱼,这些围猎者,一个比一个有耐心。”审查调查人员说,2006年,在培育了两年关系后,西藏某工程建筑公司负责人袁某、兰某某和原项目经理张某某等人终于觉得“时机成熟”,向王锦河送了一些土特产和奢侈品。
这次,尽管心中有些忐忑,但出于“对兄弟朋友的信任”,一向谨慎的王锦河还是收下了礼品。“不该吃的也吃了,不该拿的也拿了”,王锦河开始“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逐渐利用手中权力,开始为袁某、兰某某、张某某提供一些帮助。
2006年至2020年4月,王锦河在担任交通厅建管中心负责人及副厅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张某某和原武警交通部队某支队干部王某、黄某某等14人所送现金共计24.5万元,价值6.99万元的手机、购物卡等物品;多次接受某公路设计院西藏分院负责人陈某宴请,并将本应由个人承担的购买机票及车辆维修、房屋租赁等费用交由陈某支付,共计9.64万元;违规占用两套单位周转房,将其中一套交由其特定关系人何某某使用;为何某某的哥哥承揽工程提供帮助,甚至通过微信向其发送机密级文件,以便其及时掌握信息,在投标中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利用职务便利,为袁某、兰某某及四川某咨询监理公司法人肖某等8人在承揽工程、工程计量变更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上述人员所送现金共计1780万元、价值550余万元的别墅和金器等财物,总计价值2330余万元。
清廉遮面全是“巧妙”伪装
当王锦河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公布后,其在交通运输厅的下属、同事们纷纷表示难以置信。
“王锦河善于掩饰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审查调查人员介绍,为掩盖其违纪违法事实,王锦河无论大会小会,都要大谈特谈清正廉洁,多年上下班均以自行车代步,旨在“用外表秉公用权、清正廉洁、生活简朴来掩盖自己违纪违法、腐化堕落的本质”。
不仅如此,王锦河深感“表面功夫就像一层薄薄的窗户纸,一不小心就会被戳破”“做戏就要做全套”。为逃避组织监管,王锦河让他人帮忙办理了化名为“王锦”的武警交通部队警官证,并使用该警官证办理银行卡,用于储存巨额违纪违法资金。2014年7月,王锦河又将违纪违法资金转移到其特定关系人何某某的母亲名下。
“船到江心补漏迟。正是因为这些自以为是的小聪明,让我一步错步步错,在背离党组织的邪路上越走越远、无法回头。”王锦河忏悔道。
此时的王锦河,已经丧失了共产党员的信仰和追求,为使自己心安,他多次前往寺庙拜佛、捐钱,并购买供奉佛像。
除此之外,2020年4月,审查调查人员在王锦河的家中查获152发子弹。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王锦河非法持有弹药,涉嫌非法持有弹药罪。
等待王锦河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