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出台《辽宁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鼓励和支持柔性引进人才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了务实管用的13条政策措施。
什么是柔性引进人才
柔性引进人才,是指在不改变人事、档案、户籍、社会保障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兼职、项目合作、退休返聘等方式,集聚人才、智力资源的一种引才方式。相对全职引进人才而言,这种方式更加灵活,更重实效,既破除了传统思维对引才工作的束缚,也突破了地域、身份、行业界限对人才流动的限制。
用什么样人才 用人主体说了算
广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是用人主体,具体要引什么样的人才、用什么样的人才,应该由这些用人主体说了算。《若干措施》改变了以往只给人才投资金、发“帽子”的思路,将重心转到为用人主体“增活力、强动力”“降成本、减负担”上,支持用人主体走向引才用才一线。
顶尖人才组建创新平台的
场地等投入最高补助1000万元
《若干措施》提到,支持用人主体为柔性引进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团队组建创新平台,对其在场地、设备、研发、薪酬奖励等方面的投入,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补助。
支持用人单位在域外建立研发中心、开放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人才飞地”,对其中聘用的高层次人才,视同全职在辽工作,可以申报省级人才、科技项目。
对企业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所支付的奖励和劳务报酬,可以按照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对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或已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科研人员,企业柔性引进他们所支付的工资薪金等劳动报酬,不计入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
评职称可搭“直通车”破格申报
《若干措施》提出,对在提升基础研究水平、增强企业和产业技术能力、促进重大项目落地达产方面发挥关键作用的柔性引进人才,给予职业发展、资金支持、金融扶持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职称评审可以搭载“直通车”。允许柔性引进人才在我省参加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符合条件的纳入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范围,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可以破格申报或直接认定为相应级别职称。
转化科技成果给予
最高100万元补助奖励
支持柔性引进人才依托我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候鸟型”人才工作站、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破解关键问题,转化科技成果,对成绩优异并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奖励。
“雏鹰”“瞪羚”企业
可申请资金支持
《若干措施》提出,“带土移植”可以享受金融支持。对柔性引进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成果来辽创办创新型企业并有潜力发展成为“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的,可以在事业种子期、初创期阶段享受最高500万元的信用贷款,申请最高6000万元的“人才投”资金支持。
柔性引进人才
可与本地人才同享政策红利
在项目申报方面,柔性引进人才与省内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协议,并且每年在辽工作2个月以上,就可以和本地人才一样申报省级人才工程“兴辽英才计划”,其中业绩突出的,还可以享受破格参评待遇。
在生活服务方面,把在辽作出突出贡献、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柔性引进人才,纳入各级党委(党组)联系服务范围,并可以享受1年1次的健康体检服务和定点医院就医“绿色通道”待遇,同时,还可以参加各级组织部门组织的高层次人才休假疗养和国情省情研修班及各类培训班。
辽沈晚报记者 闫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