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网友在火锅店约会花费2万多元的新闻在网上热传,而发生在辽宁的这对情侣恋爱消费一点不也逊于他们。
锦州小伙与小他三岁的女友从谈恋开始到终止,短短的95天,以给女方礼物及共同消费等项目支出达40次,13万多元的钻表、8款总价13万多元的皮包、4万元的风衣,加上各项微信转款等总消费金额达62.7万元。
男方后来发现,女方在与其恋爱过程中还有其他男友,遂提出分手。男子以不当得利将女方诉至法院,法院判定女方将所赠总价为42万余元礼物退还给男方,近16万元的微信转款因多用于共同消费,属一般赠与,不予退还。
安某在一家银行工作,家境不错,经朋友介绍认识了21岁的葫芦岛女孩汤某。去年11月,两人在沈阳见了第一面,安某觉得汤某就是要寻找的另一半,认为她就是心目中女神。自此,安某对女方展开了狂追,只要她喜欢就必须满足她,小到围巾、卡包、内衣睡袍,大到国际大品牌的皮鞋和皮包。为了让女友开心,为她买几百元到一两千元的化妆品,并且送给她新款的万元苹果手机一部。同时,汤某也不断地向安某索要各种高档奢侈品,2.8万元以上的皮包就买了3个。女孩背名包更有面子,安某给送给汤某8个皮包,总金额达16万元,最便宜的一款也超过了9000元。
当然,女孩也不能缺少名牌皮鞋,5双皮鞋花费5.9万元,另外还买了一双拖鞋,花了4300多元。
为了方便联系,双人还办理了手机亲情号,热恋中的他们成了朋友们最羡慕的一对。在他心中,汤某就是她未来的妻子,花12000元送给她一枚戒指,花费13.5万元购买了一块7钻满钻表,4万元的风衣。另外,安某还通过转账的方式给汤某转款达30多次,金额合计近16万元。
在安某的包装之下,汤某几乎全身名牌,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她重金包装出来的“名媛”却与其他男人也有恋爱关系,安某随后提出分手。安某统计一下,自己也吓了一跳,在相处的95天时间里,共花费掉62.72万元。
安某向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汤某归还所赠财物。
法院判定汤某归还安某所赠物品,包括手机、皮包、皮鞋、手表、戒指等物品。
安某不服一审判决,要求汤某返还其个人消费及代付款以及微信转账金额的近16万元。
二审法院认为,安某向汤某赠送物品,转账及发送微信红包,为汤某购买物品代为付款等均属于赠与行为。此案中有些属于一般性赠与,有些属于“婚约财产赠与”。对于此类赠与,汤某取得赠与财产缺乏法定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应当向安某返还受赠财物。对于本案中的一般性赠与行为,安某将用于赠与的财物、钱款交付给汤某时,赠与行为已经完成,财物、钱款的所有权由安某名下变更至汤某名下。本案中微信转账因笔数较多,数额多为几千元,故这些微信转账应认定为安某为增进其与汤某之间感情而进行的赠与,不应认定为以结婚为特定目的的赠与。汤某不构成不当得利,不负有返还义务。辽沈晚报记者 金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