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辽宁每个社区至少有1个志愿服务组织

辽沈晚报 2020年12月03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胡月梅报道 日前,我省围绕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征求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城市和农村社区实名注册志愿者占社区居民人口比例分别达到13%和8%以上,每个社区培育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站)1个以上。

在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方面,我省提出,充分利用社区会议、橱窗等渠道宣传学雷锋志愿服务精神。建立完善经常性招募与应急性招募相结合、社会化招募与组织化招募并举的招募机制,鼓励和动员社区居民根据自身职业特点和个人专长,自觉自愿参与组织化、规范化、常态化社区志愿服务。积极培育宣讲、文明实践、应急、医疗等各类专业志愿者队伍。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培训演练,完善调用机制。

积极推动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站)建设,畅通社区居民参与志愿服务渠道。有效整合现有注册服务资源,建立志愿者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积极支持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站)承接社区志愿服务项目,构建覆盖面广、服务能力强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载体。

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志愿者协同服务机制,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增强服务效果。通过公益慈善引领社会化资源配置方式,实现社区志愿服务资源供给主体多元化,探索建立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可持续发展模式。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制度。完善志愿服务评价激励政策,以服务时长和服务质量为主要评价指标,建立志愿者星级评定制度;支持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和回馈制度,社区居民可以利用志愿服务的工时,换取所需社区服务;同时,在就学就医、就业创业、参观旅游、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商业服务等方面享受优先、优惠政策,形成志愿服务互助循环发展机制;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社区志愿服务进行表彰奖励;鼓励支持为社区志愿者购买保险。

此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加大对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要建立政府购买、资助社区志愿服务制度,为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运营管理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