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担心护理床位吗?你担心高龄失能吗?

事关养老 政府想招儿

辽沈晚报 2020年11月24日

到2022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含中医,下同)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80%以上。老年健康相关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近日,辽宁省卫健委、辽宁省民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将构建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建设健康辽宁。

2022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符合标准的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

方案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设置或指定一家专门承担老年病诊治任务的医院。推动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

老年医院、综合性医院等提供老年医疗服务的机构要加强心血管、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炎等老年重点疾病能力建设,提升老年危急重症救治水平。到2022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符合标准的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

落实老年人医疗优待服务。医疗机构普遍开设老年人挂号、就医绿色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并定期组织医护人员为老年人开展义诊等志愿服务。

鼓励医疗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适老化改造,提供老年友善服务,到2022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

鼓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护理医疗机构

完善老年康复和护理服务网络,构建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加强康复、护理医疗机构建设,鼓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护理医疗机构。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康复、护理床位。到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以上。

推广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与康复辅具配置人员团队协作模式,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为老年人提供中医特色康复、护理服务。

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

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支持公办、普惠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提升。依托护理院(站)、护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期照顾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

探索建立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提升家庭照护能力。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失能老年人上门开展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发放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各类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

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控制等安宁疗护服务

完善安宁疗护服务网络,根据医疗机构的功能和定位,推动相应医疗卫生机构及肿瘤科、老年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开展安宁疗护服务,设立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安宁疗护中心,加强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按照患者“充分知情、自愿选择”的原则,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安宁疗护服务,同时为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遵循医学伦理原则,严格执行安宁疗护进入和用药指南。

在安宁疗护收费方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辽沈晚报记者 胡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