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拖欠物业费 被物业诉至法院

辽沈晚报 2020年11月15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崔晋涛报道 2020年11 月9日上午,沈北新区一家物业公司经理专程来到沈北法院,送来感谢信。这个物业公司是系列案件的原告,因为遗留原因,有百余户业主未缴纳物业费,无奈将业主诉至法院。法院在第一时间内依法作出了调解和裁判,有效保护了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

这家物业公司服务的小区,自建成以来一直由该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但因为种种原因,仍有部分业主未能如愿办理产权证,并与开发商产生了尖锐矛盾。

由于部分业主误认为物业公司系开发商请来的,就把所有的怨气撒到了物业公司上,并拒缴物业费。另外,该小区系近几年新建的,物业配套服务设施还在不断健全之中,因此难免会有服务不周的地方,一些业主亦因此产生了不满情绪。据统计,有110余户业主拒缴物业费,有的甚至拖欠长达三年之久,拖欠总金额高达14余万元,其中对抗比较激烈的有80余户。

由于部分业主拒缴物业费,致使公司经营出现了困难,资金链出现了一定断裂,甚至无力支付物业人员的工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转。无奈之下,从年初以来,物业公司就分批次将这140余户业主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