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某这人胆忒大,明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仍然酒后开着大货车上道,不长时间便被沈阳交警逮个正着,警方在做进一步检查时发现,他在2016年由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驾驶证就已经被吊销了。
11月3日20时58分,沈阳公安交警浑南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李博带领民警在沈营大街全运路开展夜间违法整治过程中,查获一辆车牌号为辽A99×××货车驾驶人范某有酒后驾驶的嫌疑。
现场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范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66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进一步检查,发现范某2016年由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驾驶证被吊销,属于无证驾驶。
目前,范某由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合并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15日。
驾驶人郭某更是“迷糊”,虽然是自己的车,但已经达到了报废标准自己却不知道,这台车还有58条交通违法也未处理,而且还用这台报废车接送孩子。
11月5日,沈阳公安交警蓝盾骑警大队民警在凌空二街将辽A36×××小型车查获,这台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且存在58条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
其实蓝盾骑警大队的民警早就“盯”上了这台车,由于其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已经达到了报废标准,但是仍然上路,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蓝盾骑警根据其经常行驶的路线和出行规律,经过一周的排查将其查获。
据驾驶人郭某交代,这台车很久没开了,也不知道达到报废标准,更不知道这台车还有58条交通违法未处理,她还驾驶这台车接送孩子。
目前,由于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郭某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驾驶证吊销的处罚。
辽沈晚报记者 王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