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营养粉为“奶粉” 一名婴儿出生21天就开始吃

抚顺一母婴店“商业宣传引人误解” 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40万元

家长已就孩子遭受的各种损伤提出索赔
辽沈晚报 2020年10月15日

“我家孩子出生21天就开始吃氨基酸营养粉,母婴用品店的人管它叫‘氨基酸奶粉’。”10月14日,抚顺新宾的史女士说孩子如今已满2周岁,体弱多病。

史女士出具的微信聊天截图显示,店方称该氨基酸营养粉为“奶粉”。“如果母婴店的人不说它是奶粉,我怎么会买?”李女士说。

今年6月4日,史女士投诉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书面回复显示:母婴用品店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给予负责人行政处罚40万元的罚款处理。

让我4小时喂一次

孩子饿得总哭

10月14日,辽沈晚报记者与家住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镇的史女士取得联系,她出具了多张图片,包括曾给孩子食用的“氨基酸奶粉”、病志及微信聊天截图等。

该产品外包装居中位置字样为“氨基酸营养粉”,“固体饮料”字样位于下侧方且字号较小。

史女士说是在南杂木镇爱婴坊母婴用品店买的该产品,一罐重360克,售价348元,“我家孩子2018年6月5日出生,不久起了湿疹,他们说这个奶粉是抗过敏的,向我介绍说它和普通奶粉相比就是被分解了,让我给孩子吃这个”。

“我家孩子从下生第21天就开始吃。”史女士说,总计买了近2万元该产品,而孩子食用该产品仍然过敏,“母婴店的人说我孩子是严重过敏,还说别的啥都不能吃,只能吃这个;我说你们让4小时喂一次,可孩子还是饿得总哭,能拌别的不,回复说不能……”

如果不说它是奶粉

我怎么会买?

史女士说,孩子在食用该产品期间不断起疹子,“身高体重都低于同龄孩子,而且肋骨外翻,后来我联系厂家,厂家说它不能当奶粉长期吃,否则会缺乏各种微量元素;医生也告诉我说它不是奶粉,不能满足孩子的营养需求。”

问及为何要买这款产品,史女士表示,“母婴店的人都管它叫‘奶粉’,还说这款奶粉和正常奶粉的营养成分是一样的,就是回避了过敏源……”

李女士说:“如果不说它是奶粉,我怎么会买?看到孩子现在这个样子,我这当妈妈的心里别提多难受了!”

“别的孩子四五个月就长牙了,我家孩子一岁了才两颗牙。”史女士说,在食用该产品期间孩子体重发育一度停滞,“18斤左右停住了,一两都不长,这是能看到的,看不到的呢?对孩子影响有多大?”

市场监管局:

处罚母婴店40万元

史女士出具了一份关于其投诉的书面回复,投诉时间为今年6月4日,落款为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杂木分局并加盖公章,落款时间为今年8月25日。

10月14日,辽沈晚报记者经新宾县相关部门确认了该书面回复的真实性。

回复显示,史女士就孩子遭受的各种损伤提出了索赔,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多次与南杂木镇爱婴坊母婴用品店负责人沟通,都没达成赔偿协议。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该局决定放弃调解,史女士可就投诉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调查,市场监管局认为爱婴坊母婴用品店在经营氨基酸营养粉过程中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给予爱婴坊母婴用品店负责人付某行政处罚40万元的罚款处理。

辽沈晚报记者 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