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玉

辽沈晚报 2020年09月28日

□袁晓聪

《诗经》是一部内涵丰富的文化经典。作为文化的载体,《诗经》客观而真实地反映了宗周时代的玉礼风貌。经粗略统计,《诗经》中有涉玉诗篇36首,占《诗经》总篇数的十分之一多。按其功能和作用主要可分为四大类,即祭祀用玉、馈赠用玉、以玉为饰以及以玉比人。这些既是玉礼文化的反映,也是玉文化的“诗化”。

其一,《诗经》中涉及的祭祀用玉,为当时吉礼的反映。吉礼即祭祀之礼。祭祀用玉中以“六器”最为典型。《周礼·春官·大宗伯》记载:“以玉作为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古人为了讨好神明祖先,用玉祭献,把它作为沟通生灵和阴间神灵的法物。周代统治者祭祀的主要目的一是为了说明周统治“受命于天”的合法性,二是为了祈求降福,保国安民,巩固自己的统治。

其二,《诗经》中有不少篇章涉及馈赠用玉。据周制,天子锡命诸侯、颁赐介圭作为信物。普通交际时赠玉示好于《诗经》作品中也有较多反映。如《卫风·木瓜》:“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郑风·女曰鸡鸣》:“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秦风·渭阳》:“何以赠之?琼瑰玉珮。”男女相恋,互赠礼物以表达心意,是《诗经》婚恋诗中经常出现的情景。闻一多先生说:“凡男女之诗言赠佩玉者,皆赠之者男,被赠之者女。”道出了男女互赠之习的特点。《木瓜》中女子送男子木瓜以示爱,男子以美玉作为回报。“然疑女子以果实为求偶之媒介,亦兼取其繁殖性能之象征意义。掷人果实,即寓贻人嗣胤之意。故女欲事人者,即以果实掷之其人以表诚也。”(《闻一多全集》)而男子送女子玉饰也有深刻的文化意义。玉是有德者的象征,是君子的象征,把玉这种象征自己人格品质的物件送给心爱的姑娘,无疑是想说明自己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者。

其三,《诗经》不少篇章写人物时“以玉为饰”。由于周代“礼玉制”的确立,读书人又渲染玉有七德或十德,兴起小件佩玉。佩玉尊卑有度,并赋以人格象征,影响所及,上层人士,不论男女,都喜欢佩带玉饰。周代等级制度森严,上下尊卑有序,也由此形成了以“合礼”为美的审美观,而最能表现德的名物就是玉,是“合礼”的表现形式。

其四,《诗经》中形容描摹君子时常以玉比德。《礼记·玉藻》云:“君子于玉比德焉。”“君子”一词在周人的意识形态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如《卫风·淇奥》“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赞美卫武公的学问道德之精益求精;《魏风·汾沮洳》“彼其之子,美如英”“彼其之子,美如玉”,赞美人有才德;《秦风·小戎》写女子怀念远征丈夫时有“言念君子,温其如玉”语,《郑笺》:“念君子之性温然如玉。玉有五德。”诸如此类,均以君子如“玉”来美化其人物形象。

《诗经》中的玉文化是当时社会人们用玉方式、用玉观念以及用玉心理的一种真实表现。英国的李约瑟曾说:“对于玉的爱好,可以说是中国文化的特色之一,三千多年来,它的质地、形状和颜色,一直启发着雕刻家、画家和诗人们的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