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生活在珠海 将沈阳房子托管给中介公司半道“被解约”

较真老妪跨越3000公里回沈维权

辽沈晚报 2020年09月26日

收回房子后,李女士发现大半的门锁损坏。辽沈晚报记者 吴章杰 摄

在珠海生活的李女士,将沈阳的房屋托管给中介公司,当时签订三年合同,约定如果遇到违约时,违约方要赔偿对方4000元。

房屋才租用8个多月,中介公司就提出解除合同,但却不肯支付违约金。

中介公司的理由是房屋租金下降、空置增加造成生意赔本;房主则认为,双方应该按合同办事,中介公司缺乏契约精神。

问题一

双方当时有约定,为何不给我4000元违约金

去年11月末,在珠海退休养老的李女士委托朋友将沈阳的一套房子委托给沈阳瑞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三年合同。李女士开始还满心欢喜,房子由该公司进行代理出租,再也不必为收取水电费等繁琐的工作而劳心费神了,主要是图个省事,可万万没想到,接下来的一系列操作让她始料未及。

双方约定,合同从2020年1月开始,到2023年1月结束,每个月租金2000元,每三个月交付一次。三年期间,无论谁违约,赔偿4000元钱。

今年6月份时,该公司业务员给李女士打电话,寻求减免部分租金。当时由于市场不好,考虑到中介公司经营压力,李女士就同意了对方的请求,答应租金中扣掉1000元钱。

李女士本应在8月末收到第四季度预付租金,但该公司始终未能打款,9月15日,李女士实在坐不住,她立即赶到沈阳,联系公司的业务员,业务员称,公司经营不善,已经破产,要终止合同。

李女士同意终止合同,但合同中明确写明的违约方需要赔偿对方4000元违约金,双方就违约金一事无法达成一致,“按照合同约定,他们属于单方面终止合同,必须得赔偿我啊,如果我违约,同样也得赔偿他们啊,道理就这样简单!”

问题二

收回房子后,家中电暖器、衣柜不见了

李女士的住宅位于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一小区,93平方米,“同样的住宅差不多要租到2200元,我为了省事,每月2000元租金我也能接受。”李女士退休和女儿一起生活在珠海,往返一次沈阳费用很高,找一家房产中介对房屋进行托管还是比较划算的。

中介公司提前解约是李女士始终料未及的,她觉得倒也无所谓,当李女士拿到钥匙打开房门时,眼前的境况简直让她不敢相信,两个居室的门锁损坏无法使用,马桶盖子也坏了,“最可气的是我花钱买的三个电暖器和两个衣柜都不见了!”

9月18日,李女士在朋友的陪同下来到中介公司沟通违约金事宜,其间,朋友建议中介公司拿出诚意,曾要求将违约金降到1000元,但中介公司未同意。

最终,由于提出终止合同比支付租金日晚了半个月,中介公司同意补给李女士半个月房租,连同水电费欠款,共计拿出1100元钱。李女士称,“解除协议时,还被要求把原来的合同交给他们。”

问题三

中介公司:受租房市场影响,不算违约

昨日上午,记者到沈阳市铁西区的千缘新财富大厦,找到了托管李女士住房的沈阳瑞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公司白经理称,由于今年市场不好,公司托管的数十套住宅出租率低,在赔本运营,不得不与李女士解约,“这种境况超出了公司可承担的能力范围,属于不可抗力,所以我们之间的原来约定的违约金也就不存在了。”

70岁的李女士跨越3000公里从珠海跑回沈阳维权,1分违约金也没拿到,这让她无法接受,她坚称,合同对双方都是平等的,中介公司拒付违约金是违背契约精神的, “他们说的破产,拿不出钱,这些说辞就是为了不付违约金,不讲诚信,如果是我违约,他们能放过我吗?”

辽沈晚报记者 金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