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变新楼房 阳光照进心里

辽沈晚报 2020年09月25日

北市场部分地区改造后的样子。辽沈晚报记者 吴章杰 摄

2004年3月28日,北市场的部分棚户区。

核心提示

曾经9口人挤在漏雨的“偏厦子”里,到如今126平方米的房子老两口住。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

从1980年末人均5.5平方米增加到2018年末的人均31.2平方米,辽宁人均住房面积翻5.67倍。很多人回忆第一次住进楼房的感觉:“像阳光照到了心里”。

1994年4月,41岁的张秀敏告别北市地区住了38年的棚户区,一家三口搬进和平区大庆路12号,一个35.1平方米的单间。

“就感觉一扇门打开了,阳光照到了心里。我们终于有了自己的家!”2020年9月13日下午,张秀敏在记者面前回想26年前“上楼”的情景,眼里仍然噙着激动的泪水。

水井、旱厕、煤炉子,黑暗狭窄的胡同,屋外大雨、屋内小雨,老少三代挤住在十几平方米的平房的情景仍然留存于很多沈阳人的记忆中。如今,三口之家生活在百十平方米的住房里已经成为大多数城市家庭的生活常态。

最具代表性的北市场棚户区,在林立的高楼大厦中,集传统文脉与老城故事于一身,作为沈阳棚户区改造的样本,见证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和百姓生活的巨变。

住了38年棚户区

一间房最多住9口人

老北市地区,曾经是沈阳中心区最著名的一片棚户区。1956年,3岁的张秀敏随同母亲和姐姐一起从外地来到沈阳,投奔在沈阳电线厂务工的父亲。从此,他们就在北市安了家。

“推开双开的木头门,左侧一个不到一米宽的黑胡同,左右两边各有三间房子,我家住在中间一间。”9月13日,张秀敏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那是一间仅有十平方米的小屋,一铺火炕,一个炉子,一个水缸。记忆中,母亲经常挑着一个扁担去街头的水井担水。一个双耳黑锅就是一个厨房,每到煮饭时,煤烟与水蒸气充满整个房间。每天早上,街头的公厕是最繁忙拥挤的地方……

随着大弟、二弟的出生,家里越发显得拥挤。1963年,在距离老房子二三百米的地方,父亲单位给他家一个一院两户、二十平方米的住房。1967年,改造拆迁盖了成趟的砖瓦房,分给张秀敏家的是一间半的房子。“一进门是一个大屋,再往里有一个小厨房,中间是一个半间。那个时候,我小弟弟也出生了,我和姐姐住半间,父母与三个弟弟住在大屋。”张秀敏说,那个时候,就觉得家里很高级的,不仅男孩子和女孩子可以分开住了,还有了单独的厨房。

然而,随着孩子们不断长大,张秀敏家的房子又开始拥挤起来。

“1968年,姐姐下乡。1981年,我结婚,有了孩子后婆家住不下,我就搬回我家的半间房。1984年,大弟弟结婚,在院里盖了一间简易房。1986年,二弟弟结婚,住进半间房。那个时候母亲已经去世,我就带着孩子搬进大屋,与小弟弟和父亲一同居住。当时我爱人在外地修高速,偶尔回家,就和我们一起挤在大屋。”张秀敏说。

今年67岁的韩靖深有感触,从1957年随着母亲搬来沈阳,他便与姥姥姥爷、四个舅舅一个姨妈9口人居住在皇寺路1段37-1号的偏厦里。

“那是在别人家房屋侧面墙壁盖的细长的一条。印象最深的就是漏雨,外边下大雨,屋里下小雨,外边雨停了,屋里还得再漏上半天。”韩靖说。于是,每到下雨天,家里的锅碗瓢盆都会上阵用来接雨。

棚户区的日子,居民们最难熬的是冬天,尤其是阴天下雪的日子。不是因为冷,而是因为担心煤气中毒。

张秀敏清楚地记得一年冬天,一对住在临时接出来的半间房里的十来岁的小姐妹煤气中毒。被人发现的时候,姐姐已经停止了呼吸,妹妹则掉到炉坑里,落下了终身残疾。

“回迁上楼

就感觉阳光照到了心里”

1969年,16岁的韩靖参加工作,在铁西区的一家国营企业上班。在政策的允许下,他向房产局申请了一间16平方米的住房。房子位于市府大路与南京大街交叉口附近的十间房地区。1984年,房子动迁,他分得了一套56平方米的套间。

2018年,韩靖用单位发的住房补助和自己的积蓄,在民营小区购置了一套126平方米的住房。“126平方米的房子,我和老伴两口人住,即使孩子们过来也都很宽敞,这在以往,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9月14日,韩靖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视线再回到张秀敏家。

1991年,张秀敏一家拥挤不堪的日子终于有了亮。北市地区启动一期动迁工程。张秀敏的三个弟弟搬到了丈母娘家,父亲住去单位,她和孩子在单位旁边租房住。

到了1994年,新居建成,全家人都搬进了新房子。

“大弟弟和二弟弟分别分到了套间,我和小弟分的是单间。家是家,户是户,我们这群小鸟,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家!搬家那天,全家人在一起,热闹得象过年一样。当时就感觉心里一下子有了特别多的自信,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张秀敏说。唯一遗憾的是,1993年12月14日,她的父亲因病离开了他们,“没有等到喜迁新居的一天。”

如今,退休后的张秀敏在大庆路社区组建了艺术团,参加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文艺演出,参与新时代新沈阳艺术宣讲走基层活动,组织社区退休职工联欢会……最常演出的就是《我爱我的祖国》,“祖国的繁荣,带领我们过上幸福的小康生活,我对现在的生活特别满意。”张秀敏对记者说。

5.5平方米增加到31.2平方米

辽宁人均住房翻5.67倍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来自辽宁省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8年末,全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1.2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34.9平方米,分别比1980年末增加了25.7平方米和24.0平方米。

辽宁棚改始于1987年。

1991年,沈阳北市,张秀敏住了38年的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1段19里21号被列入拆迁范围。这是沈阳较早一批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

1998年9月28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沈阳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办法》。

根据《沈阳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办法》,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应直接按房改政策购房,拆迁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安置。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可实行就地安置或易地安置,房屋拆迁易地安置的,发给易地安置补助费。无房产产籍房屋原则上不实行货币安置。

2001年,沈阳市委、市政府正式提出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用几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改造棚户区38片,拆迁安置居民12万户。

2003年,沈阳拆迁棚户区4万户。铁西新区光明路、牛心屯,大东区的老瓜堡、八王寺、大二台子,皇姑区金沙江街西,和平区的太原街、民族北街,沈河区的北站、炮兵营等地区均于当年拆迁完成。

当年,沈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审议《关于五年内沈阳市在建成区彻底消灭棚户区的议案》,沈阳市政府决定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彻底消灭沈阳建成区棚户区。对于拆迁户开始采取货币化安置的方法。

2005年初,沈阳全市排查出影响城市整体环境的棚户区、平房区及旧城区238片,涉及改造居民12.9万户。其中,符合省政府改造标准要求的连片棚户区为9片,这其中就包括和平区的北市二期。

2005年8月4日,一张拆迁公告张贴在和平区皇寺路作颂巷,在北市仅存的这块棚户区中引发轰动: “沈阳市和平区建设局委托沈阳市和平区城市房屋拆迁办公室,对沈阳市和平区北市一街实施拆迁。”

这是当年和平区拆迁面积最大的一块棚户区,拆迁范围东至本溪一街,西至北市一街,南至市府大路,北至北市百货店、皇寺路,面积6.5万平方米,涉及被拆迁居民1408户。彼时,本地的年轻人大多都已搬离,居住在这里除了年龄较大的居民,80%的住户都是外来人口。

此次拆迁采取净地出让的方式,对被拆迁户实施优惠政策:低保户和低收入户居民“补偿金在10万元左右的可以申请政府补贴房”解决了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2004年末,辽宁将棚改瞄向偏远地段的棚户区,决定用两年到三年时间,基本完成848万平方米、27.5万户、84.4万人的5万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并把棚户区改造作为全省的头号民心工程。

2006年,沈阳在2005年完成拆迁6.9万户的基础上,拆迁完成剩余的6万户,全面完成棚户区、平房区、旧城区的拆迁改造工作。

2006年,辽宁昔日低矮破旧的1212万平方米棚户区"消失",总面积1332万平方米的新楼房拔地而起。当年12月20日,全省共有120万居民搬进新楼房。

辽沈晚报记者 董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