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征集重点都是啥

辽沈晚报 2020年09月24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董丽娜报道 9月23日记者获悉,从省司法厅近日印发《关于申报省政府2021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起,正式启动省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

《通知》指出,2021年立法计划要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助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完善地方行政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加快立法步伐,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通知》明确,辽宁省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征集的重点是:立足我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围绕助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需求,重点征集加强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公共卫生防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防范社会风险、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助力农业和农村高质量发展、加强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立法项目(包括制定、修改、废止项目)建议。

根据《通知》,各有关部门申报省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