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小传:迟子建,1964年生于漠河。1983 年开始写作,已发表以小说为主的文学作品六百余万字, 出版九十余部单行本。
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额尔古纳河右岸》《白雪乌鸦》《群山之巅》等,小说集《北极村童话》《白雪的墓园》《向着白夜旅行》等,散文随笔集《伤怀之美》《我的世界下雪了》等。
曾荣获第一、第二、第四届鲁迅文学奖,第七届茅盾文学奖。作品有英、法、日、意、韩等多个语种的海外译本。
辽沈晚报:您如何看待“烟火”这个词,它对您来说具有怎样的意义?
迟子建:烟火在我心目中,至少在《烟火漫卷》这部长篇小说当中,我觉得它包含了多重含义:一方面包含着我所写的哈尔滨的人间烟火,我写到了夜市,写了那么多风味小吃,写了那么多人情,也包含着人情的交往。这是人间的“人”的层面的烟火。另外一个层面,小说里贯穿有一只鹰,小鹞子,这里也有它的烟火,它的烟火是它的天空。小鹞子的烟火是晚霞,我频繁地写到晚霞,包括后记,我生活当中每一天晚饭后散步,如果是晴天,散完步看到的就是晚霞。这也是烟火,天空的烟火。生灵的烟火。
还有一种烟火,可能深藏在地下,又回到人间的。
书里写到黄娥的丈夫,最后她把他葬身鹰谷,推到下面。他死去的时候戴着一顶帽子,因为他喜欢喂食鸟类,让各种鸟类把帽子啄出很多窟窿眼儿。这顶帽子在一个深谷里,本不应该出现,可是黄娥在哈尔滨和刘建国因为给鹰找吃的,在冰排跑过之后去捡鱼的时候发现了这顶帽子。我们可以想象,鹰可以在谷底叼起这样一只帽子,送入一条河流,然后它顺流而下来到了哈尔滨,来到松花江,你看到这顶帽子,就会感觉这个人还活着。“烟火”至少在这部长篇当中含义是是多重的,有各种气息。
作为我个人来讲,如果单纯从字面意义理解,我是“烟火气”十足的人,我就喜欢吃,每天写完东西以后搞点好吃的,一荤一素,喝一点红酒,我觉得人生就是很美好的了。也因喜欢烟火人间,爱逛逛夜市,在逛夜市的时候发现很多有趣的事情。
辽沈晚报:您的作品展示了人间百态,在阅读的过程中,令人感到一种温度,一种温情。请问在您的生活中,文学创作大概占了多少比例?
迟子建:写作是我的什么呢?确实是我生命当中最不离不弃的伴侣,尤其在我经历过个人的创痛以后,我觉得命运可以让两个特别相爱的人离散,可是命运不会让你和你的笔分离,只要我有呼吸,这支笔会陪伴我一直走下去,而且它滋养了我。但是写作对一个作家来说,也真是耗神的。我们单位的同事说,你怎么最近头发都是白的呢?我撩起来一看全是白头发了,真的非常耗神,我从来没有染过头发,没有打理过它,白发确实在闪闪发光了。
我希望有一天,这个笔陪伴着我,和我的白发一样,真正经过岁月的洗礼以后能够闪光。这样的光在我的身上和我共存,我觉得我的人生就是有价值的。我会善待自己,因为无论什么样的人生,都是人生的一部分,我们是不能选择的。但我们能选择对生活的态度。我的态度依然是积极的。
辽沈晚报:您之前写的乡土文学或者大自然文学比较多一些,包括最早的《北极村童话》,当时读了让人心情非常平静。您这些年逐渐转向一些城市文学创作。在您看来,这两者之间有什么不同呢?
迟子建:我在哈尔滨生活了30年,跟它产生深厚的感情。了解它,感觉已经没有隔阂的时候,才有勇气和力量,而且有这种契机去书写这个历史。
我觉得每个作家要遵从自己的内心,当你觉得一个题材培养成熟以后,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都可以从容驾驭它。所以我写《烟火漫卷》的时候,确实没有隔阂感,没有觉得要写一部城市题材的小说,完全没有,就是写一部关于哈尔滨历史的长篇小说,整个准备也是这样的。
我在2000年出版的长篇小说《伪满洲国》里面也写到了城市,像当年的奉天(沈阳)、新京(长春)、哈尔滨,当时是伪满时期重要的几个舞台,也涉及城市,那几个城市,我的作品涉及的场景我也都去过。我的原则是,一个作家写作的难度总会有,我们每个人都面临这种挑战,不适感都会存在。
小说的写作,有的时候跟人到了一定年龄一样,器官各个方面的指数会不知不觉地下降,所以你要保持作品的健康度,就要多多吸氧。这个吸氧包含多个层面,美学意义上的、生活积淀上的。
我没有别的本事,但我是比较勤奋的,我的脚、手都比较粗壮,我愿意用我的手去触摸生活,用我的脚,脚踏实地把我作品涉及到的地方,能走到的尽量走到,像写《额尔古纳河右岸》等等,我都是要去实地看一下。这时你再驾驭题材,这种不适感就会消失,会越来越跟它水乳交融。
我不想限定下一部作品要写什么,是都市题材还是乡村题材。无论城市还是乡村,在这个小说里不能仅仅说它是写哈尔滨,这里也包含了生活更多层面的东西。
辽沈晚报记者 李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