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年底前完成辽河、浑河干流及6条 重污染支流河主要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

辽沈晚报 2020年09月18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张阿春报道 在饮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责令限期封堵关闭,逾期强制执行。今年年底前,沈阳将完成辽河、浑河2条干流及6条重污染支流河主要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

为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日前,沈阳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沈阳市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排污口实施“一口一档、一口一策”管理,分阶段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

根据工作实施方案,沈阳将利用2年时间,实施全市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实施“一口一档、一口一策”管理,做到“封堵一批、规范一批、治理一批”,建立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台账。

如何对排污口进行规范整治工作包括开展入河排污口核实登记、实施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等,前者包括对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时间、排污单位、相关手续等信息进行核实登记;后者要求各地区摸清排污状况、开展溯源分析,按照损害担责、谁排污谁负责、谁排污贡献大谁负主要责任的原则,确定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

根据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要求,在饮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封堵关闭,逾期强制执行。此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期限封堵关闭,逾期强制执行;无法通过治理达到整改要求的入河排污口,应予以封堵关闭。

针对排水未达到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开展整治,实现达标排放;排污口所在水域未达到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应对其进行深度治理,消除对水体的不利影响。

对符合入河排污口整治标准要求的,应进行统一编码并设立标识。不仅如此,按“一口一档”要求,每个入河排污口都要建立排污口规范整治档案,包括整治方案措施、达标监测报告、标识牌照片、入河排污口登记表等,并实时更新排污口动态变化,形成长效机制。

本次规范整治包含三个整治步骤:2020年底前,完成辽河、浑河2条干流及养息牧河等6条重污染支流河、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主要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2021年底前,完成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主要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持续完善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优化排污口设置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