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张阿春报道 辽宁共有近10万家企业被纳入排污许可制管理,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目前,辽宁已全面完成2020年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任务,比原计划提前20天。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实施“一证式”环境监管打下了基础。
所谓排污许可,是指任何固定污染源,即需要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事先向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经批准获得许可证后才能排污。排污许可制是围绕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环境管理的最核心制度,也是排污单位守法、管理部门执法、社会监督护法的基本依据。
据介绍,辽宁共梳理各类企业近14万家,去除不在核发范围、企业关停等情况,共有近10万家企业被纳入排污许可制管理。其中,为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9000余张,登记管理企业近9万家;对1700余家不符合条件企业下发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待整改后核发排污许可证。
今年年初以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要求、内容、时限和保障措施进行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部分城市行政审批部门全力推进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还成立工作调度组和技术专家组,采取专人调度、专家包市指导的形式,随时解决各市遇到的问题,并同步开展质量审核,全程指导整改,确保核发质量。
此外,为保持环境监管的高压态势,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执法,组织开展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以及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并将排污许可制落实情况列为生态环境执法重点检查内容,强化许可制度执行的强制性。
下一步,辽宁将集中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质量“回头看”工作,检查分类处置准确性和发证登记合规性,确保全覆盖和应发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