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胡婷婷报道 到沈阳县域地区重点企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专项生活补贴。近日沈阳市印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地区重点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详细规定了补贴的相关内容。
县域地区包括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和康平县,申请补贴的高校毕业生需为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并与县域内重点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从未享受其他生活补贴、资助政策。
补贴标准为,大专生每月500元、本科生每月800元、硕士生每月1200元、博士生每月2000元,补贴每半年拨付一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申请期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日。
毕业生向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初审合格后到单位所在地区、县(市)人社部门申报。
生活补贴从申请当月起计算发放,出现以下情况停止发放:本人提出终止发放、本人从申请单位离职、申请人死亡以及补贴发放满36个月。同一个项目或个人获得不同项目计划资助支持的,当年内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