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全环节禁止230种危险化学品

辽沈晚报 2020年09月12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董丽娜报道 沈阳禁止230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禁止633种危险化学品三环内储存经营。230种全环节禁止危险化学品中,100种有剧毒。

近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沈阳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的通知,防范和化解危险化学品系统性安全风险,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和人民健康。

《禁止危险化学品目录(共230种)》所列危险化学品在沈阳全市范围内,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全环节禁止。国家在特定行业可豁免使用的,从其规定。

沈阳市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经营,只允许使用、无储存经营、运输列入《严格限制和控制区域危险化学品目录(共633种)》的品种。涉及民生的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新型燃料、制冷剂等危险化学品,以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允许依法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本目录出台前,严格限制和控制区域内已存在的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单位可以保留,但不得改建、扩建。

沈阳行政区域内严格限制和控制区域所列以外区域只允许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列入《其他限制和控制区域危险化学品目录(共1306种)》的品种。

未列入《严格限制和控制区域危险化学品目录》《其他限制和控制区域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可在沈阳全市范围以国家标准试剂的形式进行储存、使用和运输,但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目录所称国家标准试剂,是指单一包装单位液体不大于25升、固体不大于25千克包装,符合国家《化学试剂包装及标志(GB 15346-2012)》要求的试剂。

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出现列入《禁止危险化学品目录》中难以消除的副产物,应妥善处置。

目录所称危险化学品运输是指道路运输,通过其他方式运输不适用本目录。

经营单位在其他限制和控制区域内不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储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在沈阳行政区域内的,其经营范围不受《严格限制和控制区域危险化学品目录》《其他限制和控制区域危险化学品目录》限制。

目录所列举的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时,应遵守国家及省、市关于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定。涉及履行国际公约的相应手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相关新闻

辽宁对危化品企业安全与环保整治

建立奖励政策 第一名奖励500万元

第一名奖励500万元,第二名奖励300万元,第三名奖励100万元。日前,为推动我省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激励实施方案,建立奖励政策。上述内容是记者日前从省应急厅了解到的。

据了解,方案明确了考评内容和指标,每年年初(至2022年)按照上一年度各市考评指标完成情况综合得分进行排名。工作综合排名前三位的地区确定为奖励对象,其中,第一名奖励500万元,第二名奖励300万元,第三名奖励100万元,由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激励各市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相关内容。

将重点考评各市年度目标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化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安全与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以及违反产业政策批准设立化工建设项目等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列入拟激励支持名单。

各市综合得分主要考虑排查整治年度任务量、工作进度、工作成效、日常管理等情况,并结合省领导小组督导抽查、省直有关部门日常督查、相关专项检查等情况综合评定。省领导小组结合年度任务,每年制定当年具体评定标准。

辽沈晚报记者 胡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