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张阿春报道 沈阳对施工现场的施工企业实施信用评价计分考核,累计发现三次扬尘污染问题的,停工整改一个月,列入“黑名单”。被通报批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在全市范围内被暂停新办房屋预售许可手续3个月。
出现三次扬尘污染问题
将被限制本地招投标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沈阳市将按照各项管理措施及责任分工、工程施工阶段管理、管网配套施工管理、实行联合惩戒等措施,确保所有建设工地达到7个100%标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管控措施。
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内容,沈阳还将针对土方施工、管网配套施工阶段易产生扬尘污染的问题,加强事前和重点时段的扬尘管控,实现建设工地各工程阶段的闭环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沈阳将对施工现场实施市场诚信挂钩机制。重点对施工现场的施工企业实施信用评价计分考核。存在扬尘污染问题被沈阳市城乡建设局通报后,对于仍未整改的工地,每发现一次处以10万元罚款;发现第二次,再次处以10万元罚款,停工整改10天;累计发现三次的,停工整改一个月,并列入“黑名单”,限制本地招投标。
被通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限制国有建设用地
竞买3个月
按照相关规定,施工企业因扬尘问题被停工处罚的,将对其进行全市通报,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存在较重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停工整改予以处罚,并全市通报推送至《沈阳市信用信息平台》,实施全市范围联合惩戒,对相关执业人员暂停其3个月以上的执业资格。
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由沈阳市城乡建设局予以通报批评,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黑名单,报送市房产局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暂停其新办房屋预售许可手续3个月,报送市自然资源局限制其参与国有建设用地竞买3个月;对于监理单位,监理项目违反扬尘治理标准的,全市通报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通报后仍未整改的,对本地监理企业实施动态考核,对外地监理企业清出沈阳建筑市场。
符合扬尘防治验收标准
方可开工建设
根据相关要求,施工现场开工前,建设、施工单位要落实围挡设置、车辆冲洗、场内道路硬化和智能化雾炮、远程视频监控、颗粒物监测系统安装等6项扬尘措施,并签订《建设工地扬尘防治承诺书》。
施工单位自查达标后,向施工现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现场踏勘,确保符合扬尘防治验收标准之后,方可允许开工建设。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将对各区开展施工许可踏勘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未批先建项目正常办理踏勘、贯彻落实踏勘制度不严格等情况进行全市通报,被通报3次以上的地区,将收回其施工许可审批踏勘权限。
存在严重扬尘污染问题
的运输车辆
将被列入黑名单
在对运输车辆的管理上,将实行工程开工前运输车辆申报制度。施工现场使用的渣土运输单位及车辆,必须是经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及车辆。
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经申报同意后,在确认每台车辆的封闭标准达标后,方可到交警部门办理车行路径和运行证件。进入施工现场车辆号牌必须清晰,密闭化率100%,渣土车装载须达到无外露、无遗撒、无高尖等要求,否则一律不得进入或驶出工地。
施工运输、渣土运输车辆存在严重扬尘污染问题的,对使用车辆的项目方和车辆所属的运输公司,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双向处罚,并将其列入禁止运输黑名单,待处罚到位后,方可再次从事营运。
此外,还要求施工现场要在门口外侧安装公示屏,公示工程目前处于的工作达标状态。在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和施工现场存在扬尘问题时,施工现场要按照公示屏“不予施工”的显示,停止施工,并且进入现场车辆将处于车辆管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