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

——沈阳市皇姑区检察院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
辽沈晚报 2020年09月06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崔晋涛报道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9月2日,在沈阳市皇姑区黄河街道舍宅社区,皇姑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主题为“民行检察·与民同行”的普法宣传活动,干警们以案释法,向居民细致讲解宣传民法典的相关内容。

为做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推动民法典全面实施,9月2日,皇姑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干警们先后在社区及公园、地铁站进行普法宣传。

在皇姑区黄河街道舍宅社区,干警们将事先精心设计制作的民法典常用知识读本等宣传材料发放给社区工作者及居民,并与居民开展面对面交流,充分发挥自身工作优势和特长,耐心解答了群众的问题,这种直达基层、直通群众的方式,获得了市民的认可和好评。

在公园和地铁站,干警们通过摆放宣传条幅和海报、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接受法律咨询等形式,向来往群众介绍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生活的事例向群众详细讲解民法典中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物权、人格、婚姻家庭等内容, 以案释法、以案析理,积极宣传了民法典精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群众们纷纷表示,要好好学习事关自己切身利益的民法典,遇到事情要找法、解决问题要用法。

此次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百余份,增强了民法典宣传教育的互动性,提高了居民运用民法典维护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法治意识,形成了尊法、知法、学法、用法和守法的良好氛围。

今后,皇姑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好民法典,将民法典融入到司法办案中,贯穿到法律监督全过程,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全面提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品质,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更好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走进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