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张阿春报道 沈阳市被国家住建部、财政部批准为第二批中央财政资金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城市,为使更多在沈企事业单位受益于国家的奖补政策,沈阳继续向社会征集住房租赁资金奖补项目。
今年8月初,沈阳市已公开向社会开展了征集住房租赁奖补项目,将通过遴选方式确定奖补项目,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贴。
住房租赁资金奖补项目的征集对象为各类市场主体及企事业单位,项目类型包括利用闲置商业用房、办公楼、宾馆酒店等非居住用途的房屋改建的租赁房项目;企、事业单位为改善居住质量改造职工宿舍项目和人才公寓;利用自有存量非居住性质国有建设用地新建租赁住房项目以及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新建租赁住房项目等。
有申报意向的各类市场主体及企、事业单位可向沈阳市房产局提出项目申报,并将申报材料发送至syzfzlxm@163.com。材料中需明确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周边情况、建筑面积、计划改建时间(年份)、计划投资总额及建设单位,并注明联系及联系方式。项目申报咨询电话为024-82978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