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友斌
萝卜,而冠以“胡”字,是说从胡地而来,跟本土的萝卜大有不同,虽然都要生在地下,一个味辛、一个味甘,另是一种风格。
专写胡萝卜的文章,并不多见,可知它并不是什么雅物,也不能轻易入诗入画。有印象的一篇,是张爱玲的《说胡萝卜》,全文总共不到三百字,写得随意而又俏皮,并不正经说胡萝卜,东拉西扯,冠以《说胡萝卜》的题目,就算做“是一篇时髦的散文”,简直有点无厘头,但是“妙在短——才抬头,已经完了”,确实让人“低徊不已”。张爱玲的才气,那是天生的,没有办法。一般人学不来。
小时候养兔子,冬天缺少饲料,常偷拿家里的胡萝卜喂兔子。看它们三瓣嘴动得飞快,耳朵、胡须跟着一起乱颤,心情大受感染,也跟着欢快起来。对胡萝卜的兴趣,驴子似乎名声更大。钱钟书在《围城》里讲述说:“西洋赶驴子的人,每逢驴子不肯走,鞭子没有用,就把一串胡萝卜挂在驴子眼睛之前,唇吻之上,这笨驴子以为走前一步萝卜就能到嘴,于是一步再一步,继续向前。嘴愈要咬,脚愈会赶,不知不觉中又走了一站。那时候它是否吃得到这串萝卜,得看驴夫的高兴。”
深谙“管理学”的人,有些话不太好说出口,要给它加上外套,包装一下——“奖励与惩罚并存的激励政策”。其手段套路,不过是胡萝卜做诱饵,任你怎样前行,总吃不到口,最后吃到的多半是结实的一棒。
记不得在什么文章里看到过的情节,大意说,一家子在困难时期,饭尚吃不饱,更谈不上有水果吃,这家主妇,却并不因此放低生活姿态。每每把胡萝卜洗得晶莹透亮,切作精致小块,整齐地码放在盘子里,再插上竹签,供孩子们当水果吃。你看,即使是普通的胡萝卜,如果认真地对待,也会变得不同凡响。关键还是人的因素,身处逆境,却依然能够保持优雅从容,这优雅,一定是渗入骨子里的优雅;这从容,更需要有强大的内心做支撑。所以说,一切真正意义上的贵族,往往取决于一个人精神的高度,而非其他。
现在,吃得起水果的人越来越多,能那样精致生活的人,却是越来越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