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张阿春报道 辽宁分类化解省属企业土地房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将针对用地手续缺失、不动产规划手续缺失、项目验收材料缺失及已有权证存在证实不符等4类问题,提出具体处置措施。
日前,为进一步激发国企改革活力,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省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化解省属国有企业土地房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明确通过采取分类处置等措施,加快办理省属国企土地、房产不动产登记。
据介绍,辽宁省作为传统工业大省,一些省属国有企业由于各种历史客观原因,当年建设时没有办理土地征用相关手续,导致缺少土地及房产登记要件,有关资产长期未办理权证。省属国企是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帮助省属国企尽快完成名下历史遗留的土地房产不动产登记,帮助企业形成产权明晰、流转顺畅的产权管理体系意义重大。
对于符合规划,已取得土地权证,工程质量和消防验收合格或经有资质鉴定机构鉴定合格的,率先进行“解遗”,将不动产登记与问题处理分开,并行办理。对建设规划、工程质量、消防安全、人防工程、环境保护等项目的验收,原则上执行项目开工时的规定标准与技术规范。
按照要求,辽宁各市政府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成立由自然资源、住建、国资、财政、税务五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组织辖区内涉及省属国有企业房产“解遗”,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跟踪督办各县(市、区)工作进展,确保“解遗”工作稳妥、规范、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