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朱柏玲报道 我省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省100%的液化石油气瓶制造单位建立信息追溯平台;在明年6月30日前,全省基本建成液化石油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气瓶来源可查、流向可追、责任可究。
日前,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省液化石油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广现场会议。对全省液化石油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进行部署。
据了解,沈阳于2019年开展气瓶升级改造采用安全信息追溯工作,建立健全了气瓶充装单位信息化追溯系统,实现气瓶充装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气瓶充装单位通过自建平台对气瓶充装、储运、销售、检验的全产业链等实施安全信息追溯,同时通过政府标准化接口与监管平台进行对接,自动实时上传数据,实现气瓶全产业链的追溯与管理。目前,沈阳已完成全市111家液化气充装站信息化设备的采购和安装,更新智能气瓶24万余只,安装智能充装枪423把,并全部实现了远程锁枪。
此次会议要求,力争在今年12月31日前,全省建立信息追溯平台的液化石油气瓶制造单位数量达到100%、气瓶和充装单位数量达到50%。在2021年6月30日前,全省基本建成液化石油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做到存储与公示信息可追溯、可交换、可查询和防篡改,实现气瓶来源可查、流向可追、责任可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