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免费旅游溺亡咋赔偿 法院这样判

辽沈晚报 2020年08月26日

新闻到底:《老年超市组织去水乐园游玩 66岁老人游玩时不幸身亡》②

新闻闪回:2018年12月28日,66岁的陈某跟着福亿来老年福利超市组织的免费旅游团去沈阳龙润夏宫温泉水乐园游玩,在水乐园的造浪池里突然溺水身亡。水乐园没有给出赔偿解决方案;带团旅游的广东颐和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称已启动保险赔偿程序;超市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确定责任。律师称需要根据水乐园、旅行社、超市在此事件中是否尽到了相关义务来确定责任。

66岁的陈某参加超市组织的免费旅游,在造浪池内游玩时不幸溺水身亡。家属把发放旅游券的超市、组织旅游的旅行社以及水乐园一起告上法院,索赔103万余元。日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龙润夏宫温泉水乐园赔偿家属46.5万余元。旅行社已投保意外伤害险,无需额外赔偿。

事情发生后,2019年1月23日,陈某的家属与水乐园商谈赔偿一事,水乐园同意先行给付家属20万元赔偿款,并表示该笔赔偿款作为法院判决承担责任之外的赔偿款,建议家属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权益。

旅行社为参加此次参加旅游的人投了人身意外险,陈某家属从保险公司拿到了10万元理赔款。

家属对30万元的赔偿不满意。把旅行社、发放旅游券的超市以及水乐园一起告上法院,索赔103万余元。

水乐园承担多少责任?

赔偿多少钱?

法院审理认为,经营者应在造浪池水面设置明显的深浅水交界的警示标志或隔离带,应严格按照行业规定为造浪池制定一切必要的安全保障制度、设置安全保障措施,对不宜进入造浪池深水区的人员作出特别提示,特别是在造浪池旁特定岗位上配备救护人员。但从家属向法院提供的视频中可以看到,在陈某从造浪池的浅水区域走向深水区域时,并没有工作人员进行提示、警告或阻拦。在陈某出现溺水情况后5分23秒左右,才有救护人员跳入造浪池开始施救,说明水乐园在陈某溺水后并没有进行及时救助。综合以上分析,水乐园构成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对陈某的死亡结果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赔偿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水乐园承担80%的责任,赔偿46.5万余元;

旅行社承担多少责任?

赔偿多少钱?

法院审理认为,旅行社作为此次游玩的组织方,应知道戏水游玩具有危险性,在把游客送到游玩地点后亦应对游客安全履行提示、管理等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旅行社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已经对游客尽到了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故亦应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旅行社承担10%的责任,旅行社已投保意外伤害险,无需额外赔偿;其余损失由陈某承担。

当事人在此事件中

承担什么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在深水区戏水存在危险性应当有所预见。在造浪池戏水时,应当做到谨慎游玩,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其自身对溺水的发生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水乐园承担80%的责任,旅行社承担10%的责任,其余损失由陈某承担。

超市在此事件中

承担什么责任?

在法院一审和终审判决,均未认定超市在此事件中应该承担责任。

一审判决后,水乐园不服进行上诉,称自己只应承担10%的赔偿责任,还应从其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扣除已付赔偿款20万元。家属则认为,水乐园提前支付20万元时已经约定系法律责任之外的赔偿款。

近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辽沈晚报记者 吉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