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朱柏玲报道 沈阳满足相应条件的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上涨,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8元。
沈阳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福利保障政策,改善重度残疾人生活状况,体现党委政府对残疾人这一特殊困难群体支持和关爱,沈阳市残联根据《省残疾人联合会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从2020年1月1日起,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年龄在55-59周岁之间(含55周岁和59周岁),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8元。“该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从本月起开始发放补助,今年1月到7月的补助也将会补发”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