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胡婷婷报道 沈阳市将开展“候鸟型”人才服务工作,吸引“候鸟型”人才常来沈阳、常留沈阳、常驻沈阳。近日,沈阳市人社局发布《沈阳市“候鸟型”人才工作站建设实施细则(试行)》,沈阳市将建立“候鸟型”人才工作站。
沈阳市“候鸟型”人才工作站采取政府引导、设立单位共建、网上集中资源线下落实、市场化运作模式,依托院士工作设站单位、专家工作站设站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院所)、商新技术企业、社科类社会组织等单位为载体进行建设。
以基础科研项目、科技创新项目、重大攻关项目、关键领域“卡脖子”项目和博士后研究课题为牵引,吸引“候鸟型”人才来沈开展工作。并且宣传沈阳市人才政策,收集需求信息,配合来沈的“候鸟型”人才办理相关业务。
引进高端人才及团队,促进高水平项目落地沈阳。此外,还将组织“候鸟型”人才中的党员亮身份,开展志愿服务、科普讲座、公益活动,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开展各类专家服务活动,积极发挥“候鸟型“人才作用。
沈阳市“候鸟型”人才工作站申请范围包括:沈阳市院士工作站设站单位、沈阳市专家工作站设站单位、驻沈博士后释研流动站设站单位、驻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驻沈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单位、具备开展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或对接高水平实体项目的驻沈社科类高校、科研机构(院所)、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