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好人・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评选启动

辽沈晚报 2020年08月14日

日前,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民政厅在全省社区工作者中开展“辽宁好人・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评选一批在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领域取得明显成就,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典型,进一步弘扬新时代辽宁精神。

据介绍,本次活动时间为今年8月至9月。评选对象包括省内各地城市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村党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

“辽宁好人・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推荐人选要符合政治素质过硬,在城乡社区治理、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群众基础深厚等条件。

推荐人选应满足四个标准中的一个。积极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在社区党建、基层群众自治、社区协商、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矛盾预防化解、社区人居环境改善、智慧社区建设等方面起示范带动作用。长期扎根基层,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带动困难群众脱贫致富。扎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在发展乡村产业、强化人才支撑、建设美丽乡村、培育文明乡风等方面有突出业绩和重要创新举措。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不惧风险,坚守岗位,甘于奉献,冲锋在前,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牢牢构筑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严密防线作出突出贡献。其中,党的十九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或近五年个人获得国家级荣誉者优先(已获得“时代楷模”“最美人物”称号的不重复参与)。

据悉,本次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首先,按照基层推荐、联合调研、纪检监察机构审核、申报单位公示等工作程序,择优推选城市社区工作者和农村社区工作者。其次,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民政厅组成调研组,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全面了解推荐人选实际情况。再次,有关专家召开“辽宁好人”评审会,对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廉政情况等进行评审。最后,投票产生“辽宁好人・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推荐人选。

辽沈晚报记者 胡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