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等7部门在全省开展小店经济推进及试点工作

各市每年培储3个以上小店经济集聚区等

辽沈晚报 2020年08月13日

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我省鼓励面向居民消费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家庭服务、洗染服务、美容美发、维修、摄影扩印、配送服务等行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和年营业额1500万元以下的网店创新业态,彰显特色,吸引消费。

各市组织开展本地区小店经济工作,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指标。原则上,每个市每年分别培育储备3个以上小店经济集聚区和赋能服务企业,并及时按照要求申报省级和国家级试点。

在开展试点工作方面,省商务厅将联合相关部门,结合各市小店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等级。综合评价为“好”等次的将被推荐申报国家试点。综合评价“较好”等次的地区和赋能服务企业将作为省级试点进行培育和储备。试点周期为两年(从确定试点时间算起),每年滚动开展试点选取工作。省商务厅将联合相关部门根据试点地区和试点赋能企业发展情况,每年择优申报全国试点。各市自行启动市级小店经济试点。分行业、分类别培育小店集聚区、赋能服务企业和特色小店。

放宽准入条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证照办理流程和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理、“先照后证”“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支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且经利害关系方同意的小店以住宅、电子商务经营者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注册营业执照,畅通小店准入“绿色通道”。

因地制宜,放宽临时外摆限制,允许有条件的沿街小店在不影响公共交通和周边居民生活的情况下开展外摆经营。对以中央厨房统一制售半成品配送为主,门店简单加工即可出餐的小店,降低营业面积和厨房比例要求。

同时,鼓励以共享办公、规范增设室外经营摊位等方式,平抑市场租金水平。

辽沈晚报记者 王月宏